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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上犹获全省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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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江西省2018-2020年度“鄱湖杯”水利建设先进县的通报,上犹县榜上有名!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江西省2018-2020年度“鄱湖杯”

水利建设先进县的通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省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按照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我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部署,深化改革、锐意进取,担当实干、攻坚克难,大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涌现出一批工作突出、业绩过硬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全省水利建设事业蓬勃发展,省政府决定,授予湘东区、新干县、高安市、上犹县、遂川县、丰城市、宜黄县、寻乌县、德安县、修水县、安福县、湖口县等12个县(市、区)“江西省2018-2020年度‘鄱湖杯’水利建设先进县”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县(市、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发挥水利建设促发展、惠民生的积极作用,为全省水利事业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县(市、区)为榜样,进一步深化改革,积极担当作为,持续加大水利投入,扎实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强化水利行业管理,加快构建符合江西实际的现代化水网体系,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为描绘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贡献力量,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

2021年6月15日



据悉,全省"鄱湖杯"水利建设先进县是我省水利建设最高奖,每三年评比一次。

近期,上犹水利工作还获得另一项殊荣: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赣州荣获1个先进集体,3名先进工作者,2名优秀河(湖)长。上犹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华明桂荣获“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这是我县河长制工作,继2019年3月荣获全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单位以来,再次荣获水利部先进表彰。

近年来,上犹县积极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全域生态旅游、生态扶贫、生态流域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河(湖)长制+”模式,以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着力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越来越多“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鱼翔浅底、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跃然眼前。

上犹先后获评全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单位、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全省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河湖卫士先锋”先进单位等荣誉。

河湖治理实现常治长治,按照河湖全覆盖原则,上犹县对全县大小水库、主要河流逐一落实河湖长和管护责任,严格落实“一河一长”“一河一策”,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湖长制工作网络,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综合治理呵护一江清水,上犹县深入开展以清洁家园、田园、水源及整治建房、渔业、林业、河道秩序为主要内容的“三清洁四整治”行动,坚持治山、治水、治污“三治同步”,持续深入推进阳明湖、南湖、仙人湖等库区整治工作,积极开展河湖卫士“春雷2020”联合执法行动、清河行动等,迅速改善了水域生态环境。

水清河畅岸绿风景美,江河湖道悄然变美背后,镌刻着上犹坚决维护生命之源、生活之本、生态之基的决心和态度先后投资6800多万元对中稍河、梅水河、九曲河等上犹江一级支流的20多公里河道岸线进行综合整治,投入6967万元在南河湖畔开展了水生态修复退田还湖、生态护坡、沿岸绿化和农村生活污水综合防治工程全面完成了水岩乡、营镇、五指峰乡、梅水乡非法矮圩网围整治工作,依法拆除非法矮圩网围共73处,涉河建筑物816平方米,恢复水域面积863亩。特别是在上犹江阳明湖、南河湖水域整合各类资金3.5个亿,撬动社会资本35亿打造生态休闲度假“百里长廊”,有效推动建成上犹县幸福河湖,绘就出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绿色河湖生态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