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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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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情况报告

2021年,上犹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赣服通”上犹分厅4.0,实现本地服务功能优化升级,上线本地特色服务事项100项,实现182项服务预约办、5项服务无证办、20项服务不见面完成审批,建立企业服务专区、老年人服务专区、无证办专区,进一步提升了我县掌上政务服务能力。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实现周末、节假日及工作日午休时间“高频服务随时办、一般服务预约办”。建成24小时政务自助服务专区,为办事群众提供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设立帮办代办服务站,实现服务事项帮办代办全覆盖,规范运行。编制《上犹县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梳理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84项,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规范运行管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着力解决群众“急难事、麻烦事、烦心事”。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服务窗口群众监督评价全覆盖,2021年全县政务服务事项评价数量达7万余件,满意率100%。实现我县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全覆盖。公布县本级“一次不跑”“只跑一次”2张清单,实现1111项服务最多跑一次。

2.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断优化我县法治营商环境。不断压缩企业开办时限,实现企业开办,包括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和税务发票申领1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现企业注销全程电子化,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普通注销公示45天;简易注销公示20天)。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线上线下统一一套施工许可材料清单,采取并联审批制缩减至8项申请材料。实现了只进一扇门、一窗受理和并联审批,施工许可办理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民惠民、优质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21年完成四个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磋商。全力落实环评审批和监管执法“两个正面清单”,温氏集团上犹养殖场成为全市首家告知承诺制环评获批项目。制定《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落实监管执法正面清单,10家重点企业纳入清单管理,实现“人不在线,监管却在线”。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依法决策水平显著提升

1.全面落实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规定,健全各项重大行政决策档案。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均按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2021年依法审核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决定)事项24件、重大合同(协议)25件、政策文件95件。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2021年以县政府名义制定的2件规范性文件已报市政府备案。积极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领域、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涉及行政处罚和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政府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我县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为全县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编制《上犹县行政执法职权与责任分解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印发《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试行)》(上办发〔202130号),实行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规定每月1-25日原则上不入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严格涉企行政检查备案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对县本级30个行政执法主体和14个乡(镇)政府进行编号。新办、换发行政执法证件91件,清理注销行政执法证件193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认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发出9份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整改落实。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及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并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2021年全县随机检查事项390项,检查对象23537个,参加抽查人员481人,在线开展双随机142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71件,开展日常巡查307次,开展联合检查26次。

3.推进依法防控常态化。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2021年我县新冠肺炎疫情持续保持“零确诊零疑似”,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恢复,取得了“两不误、两促进”“六稳”“六保”突出工作成效。

4.强化行政执法力度。持续加大社会治安、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5.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大力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召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2021我县公安机关共接收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9件,其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1件,销售伪劣产品案件1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件、非法经营案件1件、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案件1件、非法占用林地案件1件。

6.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优化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加强行政主管部门对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确保改革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有效规范

1.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持续完善各类监督方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2021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共1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县政府部门及乡(镇)政府行政应诉案件27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24件。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强化审计整改责任,积极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2021年共公开政务信息25198条。加大对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标投标、土地房屋征收、城市规划、重大规划设计调整等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对政府各项工作献计献策。

3.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到“应归尽归”,全县上报社会信用数据总量突破219万余条。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强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大力建设“信用上犹”。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社会和谐稳定日益巩固

1.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聚焦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强化资源整合,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和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织密网格化管理,加强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全县各级综治中心全年处置各类问题5.6万余起,在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扎实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印发《关于印发<上犹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上办发〔202124号),有效整合了行政复议职责。同时,成立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为县司法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并在全县14个乡(镇)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着力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切实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件,其中受理15件、不予受理1件,经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案件仅1件。

3.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有效整合。全面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深入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律师执业公信力推动建立“万所联万会”机制,搭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

4.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强化源头防范、分级预警、归口处置、依法化解。持续发挥交通事故纠纷等十大调解平台、“王小明调解工作室”“退役军人工作室”“商会帮忙团”等本地调解品牌效用,开展“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线上调解等,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设,全方位推动一站式就近快速化解纠纷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236件,成功化解6163件,成功率98.83%(其中排查化解突出矛盾22件,化解成功率100%),有效防止了“民转刑”案(事)件发生。

5.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了行政执法机关“以案释法”活动。继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十佳百优”农村“法律明白人”选树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学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目标和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少数干部法治理论学习不够,不能熟练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二是有的乡(镇)、部门(单位)重视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主动担当履职,切实推动落实。我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协调、推动法治建设各项重大工作。202111月,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暨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明确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审议通过《法治上犹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上犹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实地调研,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了法治上犹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为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不少于1次,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领导带头学法,提升法治思维及能力。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常态化组织学习党内法规,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等10部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新任领导干部“集中考法”制度,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四、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县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中共上犹县委上犹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