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9月15日我局对上犹县正越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机制精品砂、30万吨干混砂浆、20万吨湿拌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2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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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及项目名称:上环审字〔2021〕14号 关于上犹县正越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机制精品砂、30万吨干混砂浆、20万吨湿拌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日期: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