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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13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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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月13日我局对赣州铨圣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配套机械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月13日-2022年1月2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8500155(综合协调股)

通讯地址:上犹县文峰南路

邮编:341200

审批文号及项目名:上环审字〔2022〕3号 关于赣州铨圣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配套机械加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