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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3日江西世纪星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新材料汽车专业用品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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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月23江西世纪星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新材料汽车专业用品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世纪星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新材料汽车专业用品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3日-2021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97-8500155

通讯地址: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江西世纪星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新材料汽车专业用品项目(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 省(自治区)赣州市上犹县(区) 黄埠镇(街道)上犹县工业园南区金山大道

建设单位:江西世纪星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昌泽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江西世纪星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专门从事生产汽车专业用品的企业,公司投资6600万在上犹县工业园建设江西世纪星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新材料汽车专业用品项目,由于多方原因,江西世纪星汽车用品有限公司计划

将该项目分期建设,先建设江西世纪星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新材料汽车专业用品项目(一期),主要生产汽车尾翼及塑料灯壳,该项目投资为5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运营期(1)环境空气:废气主要为底漆喷漆房废气、面漆喷漆房废气。主要措施:底漆喷漆房废气 喷漆房全封闭,喷漆房和晾干房均不设窗,进出门采用双向封闭 门,房内设微负压,通过风机进行抽风,因此无组织废气仅产生在开关门情况下,按废气产生量 0.5%计,则 99.5%的有机废气进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项目年工作2400h,系统风量为 5000m3 /h,废气经 UV 光解催化+活性炭(有机废气去除 率 90%)理后通过 20 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①排气筒);面漆喷漆房废气1#和 2#面漆喷漆房废气经同一套 UV 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去除率

90%,风机总量为 10000m3 /h)处理后通过 20 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②排气筒),4#面漆喷漆房废气与底漆喷漆房废气经同一套 UV 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去除率 90%,,风机总量为 10000m3 /h)理后通过 20 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①排气筒)。(2)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水帘柜处理漆雾废水。主要措施:漆雾净化系统废水采用 “絮凝沉淀”工艺进行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基地管网排入上犹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3)声环境: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等机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措施:在设备选型时,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采用低噪设备,设备噪声较大的车间选用隔声及消声性能较好的建筑材料并采取必要的隔声及消声措施。4)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废 UV 灯管、废油漆桶、漆渣主要措施:一般固废全部作为废品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处置;废活性炭、废 UV 灯管、废油漆桶、漆渣由危废公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