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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上环解查(扣)字〔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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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上环解查(扣)字〔20221

上犹县鑫联回收废旧物资店:

我局于2022425日依法对你回收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收集的废油漆桶2包、废润滑油桶20个(总重量840公斤)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上环查(扣)字〔20221号),因查封扣押期限已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请你(单位)于2022524日前凭本决定书以及《查封(扣押)清单》到赣州创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仓库内领取被扣押物品,并将物品及时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处置。逾期不领取的,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

202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