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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平台(举报编号240621360700020521)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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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平台(举报编号240621360700020521的答复意见

廖先生

您通过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平台(举报编号240621360700020521)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感谢您对上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特向您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诉求

上犹县黄浦镇芽坑村废品加工厂污水排入河里,村民在河里洗衣服,穿了这个衣服身上痒,请调查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7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黄埠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村委干部黄埠镇崖坑村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举报人反映的上犹县黄浦镇芽坑村废品加工厂实为黄埠镇崖坑村村民陈夕忠家中废品收购点,主要从事塑料废品及废铁回收转卖,无其他工序,现场无废水产生,其废品收购点周边无入河排口及沟渠等具体情况如下:举报人反映的污水排入河里情况,经现场检查不属实。

根据现场情况及村委干部说明,黄埠镇崖坑村有一户村民陈夕忠从事废品回收行业,将收集到的塑料废品及废铁皮等打包外售。现场检查时可见该村民房屋周边存放有一定量的塑料废品、废塑料瓶及部分废铁。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及走访周边居民,陈夕忠收集废品不涉及水洗及其他涉水工序,现场及周边小河未见入河排口及入河沟渠,不存在污水入河情形,河水较为清澈,未见污染痕迹。

三、处理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要求乡政府工作人员及村委干部做好村民环保知识宣传,增强村民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对村民个人经营确有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要做好帮扶指导,避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同时对村民的合法经营要维护其合法权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回应人民生产生活诉求,有效提升当地村民的生活水平。



                  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

                    20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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