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我办于2022年3月31日公布了《关于印发2022年度上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根据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上犹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调整后)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附件: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是否听证 |
决策时间安排 |
1 |
上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 |
县自然资源局 |
是 |
视用地情况安排 |
2 |
上犹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 |
县自然资源局 |
是 |
2022年6月 |
3 |
上犹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
县自然资源局 |
是 |
2022年10月 |
4 |
上犹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
县自然资源局 |
否 |
2022年12月 |
注:该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如有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及时纳入目录,调整后的目录将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