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犹县2023年蔬菜产业
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单位,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上犹县2023年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6月14日
上犹县2023年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蔬菜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省、市关于发展蔬菜产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引领、农民主体的发展理念,按照“巩固提升、稳健扩面、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全面清理修复一批老旧破损大棚,对现有大棚棚膜进行更新,提高现有基地生产能力,鼓励和引导农户自主发展蔬菜产业,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和村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发挥蔬菜产业的连农带村效益。2023年,全县蔬菜产业发展目标是:大棚设施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1800亩,其中大棚棚膜更换1600亩;新(扩)建设施蔬菜基地1300亩,其中新(扩)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500亩,新建规模露地设施蔬菜基地800亩;新培育职业菜农80户,线下技术培训800人次;力争认证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1家。
二、重点工作
(一)巩固提升现有基地
1.推动基地标准化改造。按照涝能排、旱能灌、路通畅的标准,推进大棚设施标准化改造,完善引水设施、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对3年及以上正常生产运营的蔬菜基地设施大棚进行棚膜更新,鼓励有规模的基地配套建设冷藏库,切实提升蔬菜产业基地质量和标准化水平。
2.建立定期走访制度。乡(镇)每月对本辖区内蔬菜基地运营情况进行监测,实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机制,做到每月走访本乡(镇)辖区内蔬菜基地至少一次以上;县农业农村部门每季度遍访巡查县内所有蔬菜基地一次以上,并建立问题基地清单,对问题突出的基地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直接挂点督办,实行销号管理。
3.推行大棚四周“三包”制度。加强基地环境整治,压实种植经营主体履行大棚四周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生产容貌的管护责任,及时清理园区及周边残枝败叶、田间杂草,疏通堵塞沟渠,维护水、电、路等设施设备,回收包装袋、塑料瓶等农业废弃物,推进基地清洁化生产。
4.巩固空棚撂荒问题整治成果。坚持动态跟踪,全面排查现有基地运营质量,按照“一基地一专班、一基地一方案”的要求,制定每个问题基地的整改方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稳健扩大产业规模
1.开发未利用地建设大棚。用好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鼓励依法依规开发滩涂、荒山荒坡、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建设大棚蔬菜基地,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2.培育新型职业菜农。把宣传动员工作落实到村、到户、到人,上门入户调查农户发展意愿,择优落实大棚种植户。积极引进蔬菜人才,招引一批家庭型职业菜农,让周边农户跟着学、跟着种,引导更多农民参与发展蔬菜产业。加大职业菜农扶持力度,提供“保姆式”服务,选树一批菜农致富典型。
3.加强产业利益联结。鼓励依法利用碎片土地、房前屋后空闲地,发展一批小户基地,按照每户10亩左右标准落实大棚承包户,推进千家万户参与蔬菜种植。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职业菜农”生产组织模式,引导菜农有效对接市场,实时掌握生产两端信息,防止盲目生产。
4.建设优质食材基地。抢抓大力发展预制菜产业新机遇,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资发展蔬菜产业,加快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富硒蔬菜生产供应基地。
(三)推进产业提质增效
1.推广实用生产技术。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配方施肥等技术,合理施用生物菌肥,改善土壤结构和根际环境,增加土地肥力,力争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20克/公斤以上。推动夏季高温闷棚、土壤化学消毒、秸秆回田、黄蓝板等技术措施落地,提升病虫害绿色防控水平。指导蔬菜基地制定年度生产种植计划,合理安排品种、茬口和农事,推进精耕细作。主攻春提早、秋延后茬口,种植高质高效蔬菜品种;推广早春、越夏、秋延、越冬蔬菜栽培技术,确保一年四季能够安全种植和全年供应蔬菜。
2.完善技术服务体系。聘请蔬菜技术专家指导服务,通过课堂培训与基地实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蔬菜生产技术培训,普及实用栽培技术和大棚管理方式,提高蔬菜种植管理水平。聘请蔬菜技术员开展技术培训,全年培训菜农800人次以上。
3.加强生产运营管理。规模基地要严格做到“有生产计划,有标牌标识,有检测记录,有生产档案”的“四有”标准规范。全面摸排存量蔬菜基地运营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对生产经营不善的基地,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
4.深入拓展营销渠道。结合产业分布,布局建设一批田头冷库等采后处理设施,拓展净菜、预制菜配送服务,提高蔬菜采后增值效益。引导社会力量从事蔬菜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业务,积极培育扶持营销队伍。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等目标市场的交流合作,发展对口供应蔬菜基地,建立互利合作产销关系,引导绿色、有机和富硒蔬菜产品进入大湾区。
三、扶持政策
(一)新建大棚基地。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含20亩)的钢架大棚,达到标准大棚建设标准的,按照15000元/亩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补(含市级奖补)。大棚面积按棚内面积540平方米折合1亩计算。
(二)开发未利用地。对依法依规开发滩涂、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设蔬菜钢架大棚,且权属清晰、四址明确,经土地开发立项并审核同意,集中连片5亩及以上,在现有大棚奖补的基础上,再增加2000元/亩的补助(含市级奖补)。
(三)大棚薄膜及相关设施完善。政府投资属村集体资产,且正常生产运营3年及以上的设施大棚蔬菜基地,需进行改造提升的,由所在乡(镇)对该项目进行资金测算,所需资金按项目实施要求向上级申报解决。
(四)发展职业菜农。对10亩左右的家庭型职业菜农土壤改良、商品苗等生产资料进行一定比例补助,扶持发展小户经营,推进精耕细作。
(五)采后设施建设。对新增田头冷库净容积50立方米以上的,按200元/立方米的标准进行奖补,每个基地的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30万元;对新增采后处理场地,按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补,将市级奖补资金奖补至经营主体。
(六)蔬菜品牌建设。对年内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证的蔬菜基地,按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补;对年内获得“圳品”认证的,按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补,将市级奖补资金奖补至经营主体。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作。各乡(镇)政府以及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水利局、金融服务中心等县蔬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协同推进,形成推进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各乡(镇)政府要细化分解任务,督促做好地块落实、本土菜农动员、基地日常监管等工作,做好土地流转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并按任务抓好经营主体落实工作。县财政要足额安排年度蔬菜产业发展资金,用于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基础设施完善、蔬菜品牌创建、大棚薄膜更新以及社会投资新建大棚蔬菜基地奖补等。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为契机,广泛宣传蔬菜产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引导农户尤其是脱贫户、企业、外出创业人员、合作社等积极参与蔬菜产业发展,同时做好技术服务和扶持政策的兑现工作;并围绕蔬菜产业发展,通过以商招商、专业队伍招商等形式,加强与上犹在外知名企业家和相关产业著名专业技术人才的跟踪对接,力争实现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双赢”效果。
(三)强化监督考核。加强衔接资金投入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衔接资金的引领撬动作用,促进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蔬菜产业的资产管理和后续管理,确保资产清晰,后续管理到位。将蔬菜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年度乡村振兴发展工作的考核评分指标,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和督办,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因工作原因造成蔬菜大棚撂荒、空棚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2023年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性计划
附件
2023年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性计划
乡(镇) |
现有基地巩固提升 |
新建设施蔬菜基地 |
职业菜农培育 |
|||
大棚设施基地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亩) |
原有基地换膜(亩) |
新(扩)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面积(亩) |
新建规模露地设施蔬菜基地面积(亩) |
新培育职业菜农(户) |
线下技术培训(人次) |
|
东山镇 |
70 |
70 |
300 |
100 |
14 |
120 |
营前镇 |
350 |
350 |
0 |
100 |
10 |
80 |
社溪镇 |
810 |
810 |
0 |
100 |
14 |
100 |
陡水镇 |
0 |
0 |
0 |
20 |
1 |
20 |
黄埠镇 |
100 |
100 |
0 |
50 |
5 |
50 |
寺下镇 |
0 |
0 |
0 |
50 |
3 |
40 |
梅水乡 |
80 |
80 |
0 |
30 |
4 |
50 |
油石乡 |
440 |
440 |
200 |
100 |
12 |
100 |
安和乡 |
0 |
0 |
0 |
50 |
4 |
50 |
紫阳乡 |
60 |
60 |
0 |
30 |
2 |
30 |
双溪乡 |
60 |
60 |
0 |
50 |
3 |
40 |
水岩乡 |
0 |
0 |
0 |
50 |
4 |
50 |
平富乡 |
100 |
100 |
0 |
50 |
3 |
50 |
五指峰乡 |
0 |
0 |
0 |
20 |
1 |
20 |
合计 |
2070 |
2070 |
500 |
800 |
80 |
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