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为推进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县政府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赣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县政府拟编制《2024年度上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县政府各部门、驻县单位、各乡镇广泛征集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事项范围为:
1.制定或调整全县的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住房、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教育、文化、养老、医疗保障等方面;商事制度改革、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改革、粮食安全等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等方面。
2.制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3.制定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保护开发方面;其他重要的土地、山林、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
4.需由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县级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5.需要县政府决定的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后续上犹县政府办共收到县直部门报送的《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单》12份,经与上犹县司法局联合审核论证,县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申报的《上犹县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等事项,属于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事项,不纳入2024年度上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故我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数为0,无需公布《2024年度上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