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府办字〔2025〕5号
关于公布上犹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赣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上犹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应当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公开等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各承办单位应当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还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请《上犹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明确的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 确保按时完成。
三、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统一收集管理决策各环节形成的材料,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的完整性,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对列入《上犹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请承办单位及时报县政府。县政府将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县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附件:上犹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4月1日
附件
上犹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单位 |
是否组织听证 |
决策完成时间 |
1 |
上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县发展改革委 |
否 |
2025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