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县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对全县公 安工作进行决策、部署。
2.掌握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治安稳定。 3、组织实施并指一导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4、组织实施并指导全一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枪地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贯彻《警卫工作规定》,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 8、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院校和重点建设工程治安保安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保安队伍的建设。 9、 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信息通信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10、指导、组织实施全县监所看管、开展狱侦、深挖犯罪等工作。 11、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下级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收容教养申报工作。 12、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和缉毒工作。 13、织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 14、规划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15、导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并指导、管理全县公安教育、培训及技能训练;组织指导公安宣专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16、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制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和较大违纪案件。 1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
内设机构 | 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经侦大队、法制室、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看守所(含拘留所) |
地址 | 主要负责人:蓝帮军 上犹县东山镇犹江大道 |
电话传真 | 0797-8520408 工作日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
受理投诉部门:县公安局纪委 县公安局纪委:0797-85258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