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开展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以5年为周期,对全县所有面向3-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班、点)每5年至少开展一次督导评估。今年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的工作要求,上犹县共抽取了20所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含2018年已督评的1所)。由教育督导室和幼教办负责组织幼儿园填报相关园所信息后开展自评,县级督评组进行实地督评。各督评组从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向幼儿园反馈督导评估情况,提出督导建议,幼儿园根据督导意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落实。通过督导,推动幼儿园强化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促进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发展,不断提高学前教育办园质量。
二、主要成效
1.办园条件日趋完善。一是证照齐全。20所幼儿园都有办园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收费许可证、法人登记证等,主动向社会公示,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管理。二是校舍安全。幼儿园都能设置在安全区域,无危房,周边无安全隐患,日照充足、排水畅通,有独立的园所和出入口。教学区和食堂监控设施配备到位,安全设施设备状况较好。三是园所规范。幼儿园规模达到6个班的均能按要求开设大、中、小班,配备了必要的保教、生活等设施设备、游戏材料和图书、玩教具,且能逐步增加资金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四是设施完善。幼儿园建筑设施符合幼儿教育特点,房舍建筑均在3层以下,科学规范;环境布置儿童化、教育化、生态化,园内环境均能彰显本园文化。在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加大投入,新建、改建校舍,设施不断完善,为幼儿提供了安全、卫生、舒适的优良生活教育环境,使园所设施设备初具现代化、科学化。
2.安全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安全排查经常化。大部分幼儿园均配备安保人员,定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健全了交通、传染病、地震、火灾等安全教育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师生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校园防护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安全教育常态化。各幼儿园能因地制宜开展安全教育,通过专家现场讲座、观看教育片、召开家长会、组织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形成常态化。三是环境卫生制度化。大部分幼儿园室内外卫生环境良好,床铺、被褥定期清洗、消毒、晾晒,图书、玩具定期消毒,传染病防控工作得到加强,建立了传染病上报制度,未发生大面积流行传染病。学生饮用水安全得到重视,幼儿膳食得到改善,每周编制幼儿食谱,并及时调整,基本做到幼儿和员工饮食分开。教师、幼儿体检基本落实。四是校车管理规范化。县交管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及县教科体局(幼教办、安全股、中心学校)等部门定期对驾驶员和随车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强司乘人员安全教育,落实学生上下车点名和缺勤追踪制度,保障校车安全运行。
3.保教质量不断提升。一是教育理念科学规范。以幼儿全面发展为目标,推进幼儿素质教育,注重幼儿良好品质和习惯的养成,一日活动安排较为科学合理,形式多样,动静交替。二是教育内容形式多样。大部分园所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充分保证幼儿游戏活动时间,将游戏贯穿于教育和生活活动各环节,能合理地组织五大领域教育内容,渗透于生活、游戏之中。三是保教计划方案详实。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班级工作计划和教学进度计划,安排月主题计划和周保教活动内容,坚持保教结合。四是师幼关系融洽和谐。教学内容能关注孩子基本需要,融合学科探究,保障幼儿活动时间,尊重幼儿,师生关系融洽,创新幼教活动模式,丰富幼教活动载体,能利用区角活动引导幼儿开展直接感知、动手操作和亲身体验,结合教学主题、季节变化以及节假日投放区角材料,鼓励幼儿自主选择游戏。
4.师资队伍不断完善。一是保障队伍合理。各岗位人员配备基本到位,大部分专任教师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教师资格证,保安人员、保育员、厨师等基本符合岗位要求。注重师德建设,落实师德考核评价,将师德考核与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绩效考核相挂钩。二是重视业务培训。支持教师专业成长,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升教师队伍素质。通过开展校本教研、观摩评比、研讨交流、基本功比武等方式,引领教师进一步提升理论素养,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水平。三是强化劳务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按规定与教职工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保障教师合法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人员工资。
5.内部管理不断增强。一是实现园长负责制,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幼儿园规范招生,无入园考试或测查行为。二是开学前实行收费上墙公示制度,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加强财产管理,定期清理固定资产物品,规范经费使用,财务公开透明。有独立账目,儿童伙食费基本能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做好与家长的日常沟通,家长参与幼儿园膳食、安全和幼儿保教管理,了解家长诉求,家园联系较为紧密。营造良好的教育管理环境。设立家长开放日,举办亲子运动会,公示幼儿学习内容,开展家园沟通交流,知晓幼儿在园表现,开放的幼儿园管理得到家长的充分肯定。
三、存在问题
1.办园条件不够均衡。不均衡主要体现在民办园,部分民办园办园条件有不足,办园水平和教师专业化水平不高,园舍、户外场地和绿化面积有不足,户外玩具和图书未及时更新。不能按照幼儿园办园的标准开展各项活动,违背了幼儿教育的理念和身心发展规律,影响和阻碍了幼儿的发展。
2.师资队伍仍需加强。公办园在编教师数量不足,聘用人员多。少数幼儿园未能按要求配齐“两教一保”,保健医生为兼职人员,教师培训学时不足。幼儿园聘用教师工资待遇偏低,民办幼儿园、农村偏远幼儿园难以招聘到素质较好的专业教师,人员流动大,师资队伍不够稳定。
3.保教质量有待提升。农村幼儿园环境创设和区域设置不够丰富,不能深入开发园本课程用于教学教研,幼儿一日活动开展不够充足,保育教育工作存在着明显差距,保教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督导建议
一是提高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要立即整改,保障幼儿身心健康。
二是加强人员配备,补充合格师资。各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要求,配足配好教职人员,保证全园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办园观念,提升保教质量。各地要组织幼儿园长和教师深入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转变办园理念,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减少“小学化”现象,提升办学水平,让幼儿快乐成长。
四是举一反三,做好迎检准备。全县各公、民办幼儿园要对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价系统指标》和本次督评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找出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做好迎接省、市复查准备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努力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更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
上犹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