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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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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

赣教督办函〔202124



关于开展2021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督委字〔20217号)要求,为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有关教育政策措施的评价,获取问题线索,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1.调查时间:20211020日至1120日。

2.调查内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4个方面。

3.调查方式:采用网络问卷方式,面向社会了解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1.调查对象: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

2.问卷类型: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具体实施

1.问卷二维码发放。请将以下二维码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的醒目位置,通过微信扫码进入问卷调查。


2021年对XX市人民政府履行

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


(答题二维码)

2.问卷调查。填答人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后,可以参与问卷调查

3.问卷回收。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四、有关要求

1.按时发布。各设区市收到本通知后,要按照时间节点,采取“飘窗”等形式在各市、县(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内容保留到1120“江西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和江西教育网也将发布调查问卷。

2.加大宣传。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让社会知晓和参与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让更多人关心当地教育的发展。

3.实事求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联系人:孙小军 0791-86765276,邮箱:jytdds@126.com





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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