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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和市红十字会建立防灾减灾救灾联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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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各自优势,有力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和市红十字会建立防灾减灾救灾联动工作机制,双方以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密切配合、注重实效为原则,积极开展全面、深入、长期的战略合作,建立健全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红十字会防灾减灾救灾联动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作用和红十字会在应急工作中的独特作用,提高全市应急救援效率及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防灾减灾救灾联动机制具体包括信息共享通报机制、统一指挥调度机制、资源协同保障机制、社会力量发展机制、基层防灾减灾宣传机制、应急演练和培训合作机制、救灾捐赠工作机制。

信息共享通报机制具体指双方建立数据共享共用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通过网络、电话、信函等方式,互通各类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情况,及时通报应急处置、救援、应急需求等信息。

统一指挥调度机制具体指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将红十字救援队伍纳入全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内容,在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时统筹调度使用,协助做好受灾群众转移、救灾款物接收发放、水上救援、心理危机干预、院前急救等工作;视情将市红十字会纳入应急指挥部、联合工作组,商请市红十字会参与灾情调查、评估、应急处置等工作。市红十字会重点建设医疗救护、水上救援、心理危机干预等应急救援队伍,建立队伍备勤制度。

资源协同保障机制具体指赣州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将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储备物资纳入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体系,建立快速调用机制,根据需要商请市红十字会调用物资。市红十字会有重点地储备相应的备灾救灾物资和装备,在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应急响应以上等突发事件时,积极争取上级红十字会应急队伍和物资支持。

社会力量发展机制具体指双方共同研究推进发展和培养社会应急力量,充分整合资源,引导现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建设,搭建政府与社会应急力量互动交流平台,支持鼓励社会应急力量参与事故灾害救援。市红十字会充分发挥应急救护培训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应急救护培训。

基层防灾减灾宣传机制具体指市应急管理局积极联合红十字会开展创建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在自然灾害多发易发村镇举办防灾减灾、救护知识普及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市红十字会注重发挥群众性和专业化优势,积极参与“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和“国际减灾日”等重要宣传活动,推动应急救护培训和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和家庭,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应急演练和培训合作机制具体指双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援队伍联合演练,提高队伍实战能力。市应急管理局支持各级红十字会及红十字救援队伍参与灾害信息员、灾害救援、森林防灭火等专业培训。市红十字会支持应急管理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逃生避险演练等工作,组织师资力量对应急管理系统、社会力量和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

救灾捐赠工作机制具体指因自然灾害或事故灾难确需开展的救灾捐赠活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可以指定红十字会接受救灾款物捐赠。定向捐赠款物的,原则上按照捐赠人意愿执行;非定向捐赠款物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和红十字会根据各地灾情需要,共同研究制定使用计划,按规定组织发放。捐赠活动结束后,红十字会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情况。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双方将加强日常沟通联络,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共同组织调研学习,切实推动各项联动机制落地落实,市应急管理局减灾救灾科、市红十字会捐献服务中心为联络科室,负责日常联络和沟通工作。此外,双方还将研究建立激励机制,对应对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