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犹县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标准厂房
生活区东经五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犹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对上犹县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标准厂房生活区东经五路工程进行立项的请示》(上城发文〔2020〕32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所报项目建议书,并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生活区沿线居民安全、便利的出行条件,原则同意实施上犹县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标准厂房生活区东经五路工程。
二、项目代码:2020-360724-78-01-039535。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犹县黄埠镇黄沙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全长约350米,宽1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排污工程以及交通工程等市政附属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60万元,建设资金为县财政统筹及2020年专项债券解决。
六、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争取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此复。
2020年11月9日
上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