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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犹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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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犹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

竣工即投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府办发〔2023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上犹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30



上犹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工业项目审批效率,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办〔2022103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促进工业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对实行“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流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项目核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简称为“四证”)等审批事项,确保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建设。建设项目基本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即申请验前服务,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提前介入服务,为验收做足准备,待项目完工企业申请验收,再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各专项验收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各部门现场向企业反馈竣工验收意见,实现项目竣工即可投入生产。对于分期落实的项目,在单体项目基本具备验收条件的基础上,企业提出验收申请,县住建局协调组织实行单体项目联合验收,便于具备条件的单体项目早日投入使用,实现分部联合验收。

二、总体要求

“拿地即开工”是指已基本确定建设内容的工业项目,利用土地出让前的准备阶段,先行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各审批部门通过“容缺审批 承诺制”办理模式,强化项目前期服务,对前置条件预审查并提出部门原则性意见。在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办结项目核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事项,确保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建设。

“竣工即投产”是指建设项目基本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企业向属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申请验前指导服务,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窗口工作人员初审通过后,由帮(代)办员组织相关部门赴项目现场,提前介入、指导服务,为企业如期验收做足准备。待项目完工后,企业向窗口申请联合验收,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协调各专项验收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各部门现场向企业反馈竣工验收意见,实现项目竣工即可投入生产。对于分期落实的项目,为便于具备条件的单体项目早日投入使用,在单体项目基本具备验收条件的基础上,企业提出验收申请,由县住建局协调组织实行单体项目联合验收。

(一)基本原则

1.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原则。项目单位填报《上犹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办理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需签订《上犹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办理模式承诺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依法合规实施项目建设。

2.重塑流程、容缺办理原则。全程并联审批,实行容缺预审工作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审批流程图见附件3)。

3.超前服务、全程代办原则。各部门提前介入,将相关审查程序前移,“帮代办”服务专班提供全程代办服务。

(二)基础条件

为加快工业项目落地投产,各有关部门要把基础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1.完成工业园区域化评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好地质灾害危险性、压覆矿产资源、气候、地震安全、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洪水影响、文物资源、土壤污染调查等必要的评估论证工作,以及重大危险源等方面的现状普查,以便共享评估成果。

2.汇集地块规划条件要素。各有关部门根据评价结果明确的管理要求、技术设计要点、控制指标,周边供水、供电、供气、通讯连接点和接驳要求等内容及时反馈至县自然资源局。

3.确保做到“净地”出让。工业项目用地的出让要达到“三通一平”要求,确保土地权利清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并做好宗地范围内文物、管线等迁改、保护工作,实现“净地”出让。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上犹工业园区内与县政府(或上犹工业园区管委会)已签订投资协议、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的工业项目,且投资主体有意愿采取“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的办理模式。租赁厂房类重点工业项目、企业技改等项目可参照执行。

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的建设项目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高能耗、高排放以及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除外。审批权限在国家、省级、市级层面的审批事项从其规定。

四、工作流程

(一)项目策划生成阶段〔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来水公司、县供电公司、深燃公司,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项目单位向县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综合窗口提交“拿地即开工”申请表,项目帮()办员协助完成申请办理和签订《承诺书》,并将项目信息、有关材料录入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平台,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在项目策划生成平台发起项目会审,推送至各审批部门。各审批部门根据区域评估评价及项目单位承诺书,在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备案(核准)、设计方案、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环评、洪评、水保、人防、节能审查,以及水、电、气报装等事项完成预审。项目预审不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各审批部门按现行审批政策法规要求,在策划生成平台中出具本部门的原则性意见,可作为后续项目许可的依据。

县自然资源局协调汇总各审批部门意见后,对通过预审的项目“一键生成”,完成项目策划生成,并将项目推送至项目许可阶段,即通知项目单位进入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系统申请办理本阶段事项。未通过预审的项目,由县自然资源局将项目返回储备库,并指导项目单位完善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再次发起会审,恢复计时。

上述审批环节涉及听证、勘察设计、公示、专家评审、规委会审查等事项,不计入项目预审时间。

(二)项目许可阶段〔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完成时限:2个工作日〕

项目业主单位获得土地摘牌后,依据《一站式集成审批办事指南》,向县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综合窗口提交一套材料,正式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在保证企业建设内容和方案设计不变的前提下,各有关部门通过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系统进行审批,按规定做好资料补正等工作,在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税费后将项目预审转换为正式审批,办理好项目核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四证,实现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建设。

(三)竣工验收阶段〔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气象局,完成时限:4个工作日〕

1.验前指导。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帮(代)服务专班组织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气象局等部门分别对涉及联合验收事项进行提前介入、服务前移,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企业整改。建设项目基本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企业可向县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综合窗口申请验前指导服务,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项目帮(代)办员协同县住建局组织有关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赴项目现场,对验收资料提供预审查服务,并及时向企业反馈指导意见,验前指导服务时限不计入验收办理时限。在验前指导中,对于分部工程达到验收条件的,也可指导企业申请分部工程联合验收。

2.建设单位自查。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部门对其实行监督。具体流程如下:

1)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参建单位验收意见,做出竣工验收说明,现场填写竣工验收情况;

2)质量监督单位根据竣工验收情况,现场填写质量监督意见。

3.竣工验收。建设单位自查合格后,向县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专区综合窗口申请联合验收(见附件4)。建设单位申请联合验收后的2个工作日内,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协调各专项验收部门进行联合验收。申请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

2)已按消防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且消防查验合格,并具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条件;

3)完成人防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竣工验收条件;

4)已按规划许可文件要求建成,完成竣工测绘,具备竣工规划核实条件;

5)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已收集整理,自主完成了档案工作预检。

4.联合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含用地复核)、城建档案验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等。具体流程如下: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组织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或对消防验收备案抽中项目进行消防检查,现场填写意见;

2)人防工程验收部门根据质量安全监督意见、人防工程资料归档情况,现场填写人防工程验收备案意见;

3)规划验收部门根据规划验收核实情况,现场填写规划验收意见;

4)其他验收部门根据验收情况现场填写验收意见。

县住建局汇总各部门意见后,现场反馈竣工验收意见。现场验收通过的企业可直接投产。现场未通过验收的,有关验收部门指导企业改进完善后,建设单位再次申请验收,恢复计时。

五、程序终止情形

发生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终止“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程序:

(一)申请人、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申请人中途放弃的;

(三)申请人未履行《承诺书》相关承诺的;

(四)如公示期间收到有效反馈意见需要调整方案的。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顺利实施,各职能审批部门、项目引进单位要靠前服务,指定帮办代办人员,根据项目服务需求加入到“帮代办”服务专班,建立一项目一帮办代办工作方案(附件5),提供“一对一”全程帮办代办服务。

(二)强化协同配合。“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工业项目审批效率,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据部门职责,强化统筹协同,提前介入,联合会审,主动服务企业,实行全程指导、全程服务。

(三)强化过程监管。营造“宽审批、严监管”的审批环境,在事中事后对申请人是否履行承诺进行核实督办。未按照要求落实《承诺书》内容,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即刻终止“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程序外,应及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同时将企业不实承诺和违反承诺的行为信息列入企业信用记录,记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

(四)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成效,凝聚各方共识,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意见和建议,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其他

(一)建设单位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采取“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模式办理项目审批事项,不选择该模式的即按照常规的开工前相关流程进行审批。

(二)审批权限不在县本级的事项,审批完成时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受本方案约束。

(三)本方案由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和县住建局负责解释。

(四)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上犹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办理申请表

2.上犹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办理模式承诺书

3.上犹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办理流程图

4.上犹县工业项目“竣工即投产”现场联合验收申请表

5.上犹县XX项目“拿地即开工”工作机制帮办代办工作方案(模板)


附件1

          上犹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办理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用地规模

(亩)

投资规模

(万元)

项目地址

(四至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

土地概况及办理进展情况

项目单位(盖章)

       

附件2

上犹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办理模式承诺书

上犹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上犹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方案》,我单位现申请项目进行“拿地即开工”办理模式,为实现工业项目早开工、早见效,现将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自愿申请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办理模式,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拿地即开工”办理过程中需由我单位承担的费用,本单位将按时缴纳,若因本单位未及时缴纳费用而产生的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三、“拿地即开工”办理模式中的项目预审意见转为正式审批前,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需重新进行设计、图审、评估评价的,产生费用及风险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四、如本单位发生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不能转换正式批复的情况,本单位将自行放弃审批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

五、本单位承诺在取得正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再进行施工,如出现“未批先建”行为,自愿接受各相关部门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附件3

上犹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办理流程图

基础条件准备阶段:土地供应达到的基本条件

县发改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压覆矿产资源、林业资源、气候、地震安全、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洪水影响、文物资源、土壤污染 调查等评估工作以及危化品危险源等方面的现状普查。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发起空间协同,征求各部门对地块规划条件、地下人防设施配置要求、宗地信息的评估评价意见,以及根据评估评价意见明确的管理要求、技术设计要点、控制指标,周边排水、供电、供气、通讯连接点和接驳要求,反馈至县各部门(单位)落实。

并联办理事项

1.县发改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落实区域评估,应在土地出让前至少完成压覆矿产资源、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环境影响等区域评估事项。

2.企业根据公示的规划设计条件等设计技术要点进行规划设计方案编制。                           3.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完成规划方案预审、宗地文物、管线等迁改、保护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自然资源部门。

4.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同时提前安排红线范围外的管网建设,预留管网接口。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前完成的应由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前落实完成。

“拿地即开工”的含义:

1.“拿地”指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2.“拿地即开工”含义为在企业拿地2个工作日内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可开工建设;

3.()办员指政府部门为安商服商, 安排专人为企业送服务、解难题。

第一阶段:项目策划生成(5个工作日)

充分利用区域评估结果,县自然资源局通过项目策划生成平台向相关部门提出项目建设条件,合规性审查,并同步开展项目预审。

项目预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设计方案审查、节能审查、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消防设计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

项目预审不出具审批文件,县自然资源局汇总各审批单位意见后,对通过预审的项目,策划生成后,推送至“ 一站式集成”审批系统。

第二阶段:项目许可(2个工作日)

项目单位获得土地摘牌,向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在保证企业建设内容和方案设计不变的前提下,各有关部门进行网上办理,并做好公示、资料补正等工作,将项目预审转换为正式审批。

正式办理项目核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四证”。

并联办理事项

洪水影响评价、办理不动产权证、消防设计审查、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通讯和供水报装等。

由项目预审转为正式审批,拿地即开工。

第三阶段:竣工验收(4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基本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经验前指导,企业自查合格后,向综合审批窗口提出联合验收申请。

住建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主要验收内容:消防验收竣工规划核实(含用地复核)、城建档案验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水土保持验收等。

现场反馈意见,验收合格即可投入生产。


附件4

  上犹县工业项目“竣工即投产”现场联合验收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地址

(四至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

(万元)

项目审批监管

平台代码

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单位(盖章):

     

验收事项

验收单位

验收意见(现场验收人员签字)

消防验收

规划验收及用地复核

人防验收

城建档案

验收

竣工验收

备案


附件5

上犹县XX项目“拿地即开工”帮办代办工作方案(模板)


为落实上犹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工作机制要求,制定本项目帮办代办工作方案。

一、项目概况

XXXX

二、工作目标

通过提前介入服务、全程并联审批、容缺承诺后补、模拟联合验收、落实帮办代办等措施,在XXXXXXXX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后核发,实现“拿地即开工”。

三、项目前期工作任务

(一)项目单位或项目服务单位需落实或督促落实的事项

1.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完成时限:XXXXXX日;责任单位:XX;协助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领导:XX;责任干部:XX

2.申请办理临时用水、用电。(完成时限:XXXXXX日;责任单位:县自来水公司、县供电公司;责任领导:XX;责任干部:XX

3.完成地质勘探报告。(XXXXXX日进场,完成时限:XXXXXX号;责任单位:XX;责任领导:XX;责任干部:XX

4.编制节能报告。(完成时限:XXXXXX日;责任单位:XX;协助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领导:XX;责任干部:XX

5.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完成时限:XXXXXX日;责任单位:XX;协助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领导:XX;责任干部:XX

6.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完成时限:XXXXXX日;责任单位:XX;协助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领导:XX;责任干部:XX

7.完成施工图设计。(XXXXXX日启动,完成时限:XXXXXX日;责任单位:XX;责任领导:XX;责任干部:XX

8.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时限:XXXXXX日;责任单位:XX;责任领导:XX;责任干部:XX

(二)开展模拟审批

各责任部门根据土地出让前阶段收集的资料,开展模拟审批。

1.立项备案。

2.节能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模拟审批。(完成时限:XXXXXX日;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领导:XX;责任干部:XX

3.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模拟审批。(完成时限:XXXXXX日;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领导:XX;责任干部:XX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模拟审批。(完成时限:XXXXXX日;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领导:XX;责任干部:XX

5.直接发包告知书。(完成时限:XXXXXX日;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责任领导:XX;责任干部:XX

6.办理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完成时限:XXXXXX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领导:XX;责任干部:XX

7.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模拟审批。(完成时限:XXXXXX日;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领导:XX;责任干部:XX

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模拟审批。(完成时限:XXXXXX日;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领导:XX;责任干部:XX

(三)正式审批

土地摘牌后,各审批部门按规定做好资料补正等工作,待审批事项符合正式批复条件并收到各前置审批文件后,办理正式审批文件。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及土地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清土地价款和相关税费之后,完成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时限:XXXXXX日;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干部对应模拟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