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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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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声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食品安全监督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在接到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2号“关于要求解决食品安全监督问题的建议”后,高度重视。我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流通和消费各环节领域监管,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建立等问题,根据代表的建议,依据各部门职责,对解决食品安全监督问题开展了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开展了农村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春季“护校”行动。针对假冒伪劣产品阵地往农村及消费者食品安全消费意识薄弱的问题,我局以“护校行动”和“五毛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采取宣传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和健康饮食教育,增强儿童、青少年的识假辨假、安全消费意识及能力。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相关措施及进展成效,举办校园及周边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小摊贩等业主或负责人的培训,强化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畅通消费维权投诉举报通道,打通农村消费维权的“最后一公里”,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13人次;检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户946户次;发放有关宣传资料800份;监督抽检食品25批次。

2.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小农户的安全用药教育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规范农产品及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2020年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已开展快速定性检测400个批次,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在我县抽检蔬菜、猪肉、禽类、禽蛋、水产品等34个样品批次,定量检测合格。

3.开展了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整治和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化工原料加工食品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我局联合公安、卫健委等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对于涉及到犯罪的违法活动,及时请公安介入,共同协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对食品安全领域刑事犯罪实行快侦、快捕、快诉、快审,从重从快打击,进一步深化办案合力,形成打击“组合拳”,对景区月仔村、陡水圩、水南大道主干道两侧等餐饮集中地和县城周边、偏远乡镇小作坊进行现场检查,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样品40批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3家次(其中检查糕点、食用油、米面制品等食品加工企业及小作坊28家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与各部门加强合作,加强部门联动,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始终对食品安全方面违法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强化案件查办,坚持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基层网格化管理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