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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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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声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松鹤公园加强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缓解我县人口增多与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的矛盾,满足群众的丧葬需求,根据江西省殡葬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要求,经多方筹集资金兴建了松鹤公园。为解决您提出的这些问题,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教育引导,树文明葬新风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殡改政策,转变群众传统观念,引导群众摒弃沿街、沿路抛撒纸钱旧俗,树立低碳绿色文明殡葬新风;二是督促松鹤公园强化管理措施,督促松鹤公园工作人员自觉履行宣传督促责任,在接运遗体、领取骨灰时告诫群众不得随意抛撒焚烧纸钱,及时制止陈规陋习;三是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县民政局将组织殡葬执法大队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和执法,坚决制止沿街、沿路抛撒冥纸和燃放鞭炮等扰民行为,引导群众树立移风易俗、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四是经与县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沟通,暂无新建道路规划,待条件成熟时予以采纳。

二、完善松鹤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松鹤公园将绿色发展贯穿于殡葬管理活动全过程,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松鹤公园配套设施建设,规范殡仪服务操作规程和流程,严格按标准执行生产、生活污水排放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松鹤公园日常运营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群众的日常生活影响。加大对栋子脑水库清淤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实施维修改造工程进速,按质按量完成维修改造工程任务,确保群众农业生产用水。

三、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提升殡葬服务能力。督促松鹤公园,牢固树立“丧户至上,服务第一”理念,规范殡仪服务行为,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严格落实基本殡葬免费政策,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透明的葬服务松鹤公园公墓区启用后,全县亡故人员骨灰均可安葬至松鹤公园公墓区。对高桥村户籍村民去世后骨灰进入松鹤公园公墓区安葬实行优惠政策,待县政府批准同意后予以实施。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