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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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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

   

舒茂林、曾小慧、何善荣、梁新万、方立跃、黄居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粮食生产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粮食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近年来,我县出台了系列发展水稻生产的奖励扶持政策,逐年加大水稻种植的扶持力度,大力推广优质稻品种和高产节本栽培技术,进一步提升稻米品质,有效地提高了种粮效益;但正如您所说,我县水稻生产还存在种粮积极性不高、水利设施不够完善、加工及销售环节还较薄弱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对粮食生产的补贴力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2023年,我县在落实好国家、省对粮食生产补贴政策的情况下,按照“谁种植补给谁”原则,鼓励发展规模化种植,对种植“双季稻”的农户、经营主体等给予奖补(早稻先行奖补50%,晚稻再奖补50%):对种植300亩(含)以上的,奖补300/亩;种植50亩(含)以上、300亩以下的,奖补260 /亩;种植50亩(含)以下的,奖补220/亩。对种植一季稻(含再生稻)的农户、经营主体等按60/亩进行奖补。

二、加强农业项目前期调研规划。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充分整合小农水项目资金,将农田水利设施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完善的农田排灌体系,降低粮食生产成本,增加粮食种植面积,有效促进粮食生产发展。

三、加强对农药、化肥等农资市场监管。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农资门店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有价格欺诈、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及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同时,今年开始,县里开展了“化肥淡储”工作,财政垫资干涉化肥无序涨价,减少了粮食生产投入成本,提高种粮收益。

四、对全县水稻购买农业保险,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同时,加强对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服务等环节的监管,着力解决理赔难、赔付低等问题,切实减轻农民种粮风险。

五、关于加大国有粮库部门收购力度,切实解决粮农卖粮难问题。按照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政策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开的要求,我县国有粮库只承担地方储备粮承储业务。地方储备粮数量多少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人口数量、状况及当地财政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决定,不能随意增减。目前我县为切实解决粮农卖粮难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地方储备粮轮换轮入粮源优先收购本县原粮。2.制定了粮食收购应急预案,当稻谷市场收购价低于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时,政府将启动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做到应收尽收。3.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鼓励其他粮企和个体经营户多收粮。4.开展了农民售粮意愿调查,并根据乡镇反馈意见制定了不同的粮食收购方案。5.成立了粮食执法队伍,打击粮食不法经营行为,保护群众售粮利益。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上犹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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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