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练优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
经研究决定:
练优萍同志任高桥村定工干部(试用期三个月);
张葆绯同志任滨江村定工干部(试用期三个月);
刘秋香同志任沿河村定工干部(试用期三个月);
钟娟花同志任南河村定工干部(试用期三个月);
余小玲同志任石坑村定工干部(试用期三个月);
李鸿尧同志任中稍村定工干部(试用期三个月);
俞春兰同志任彭洞村定工干部(试用期三个月);
刘 涛同志任东门村定工干部(试用期三个月);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8日起计算。
免去:
刘敬河同志的高桥村定工干部职务;
陈龙英同志的石坑村定工干部职务。
中共东山镇委员会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