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郭青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经研究决定:
郭青霞同志任石坑村定工干部,任职时间从2022年8月1日起计算,试用期三个月;
免去邹靳楷同志清湖村文明实践员、定工干部职务。
中共东山镇委员会
2022年8月4日
关于郭青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经研究决定:
郭青霞同志任石坑村定工干部,任职时间从2022年8月1日起计算,试用期三个月;
免去邹靳楷同志清湖村文明实践员、定工干部职务。
中共东山镇委员会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