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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书斌等定工干部的任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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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社溪镇委员会社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刘书斌等定工干部的任免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刘书斌任江头村定工干部,工资从2022年4月10日起开始发放,试用期2个月。

免去龙田村方芳的定工干部职务,工资发至2022年1月31日。

免去六村村吉美林的定工干部职务,工资发至2022年3月31日。

中共社溪镇委员会社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9日

社发〔2022〕11号 关于刘书斌等定工干部的任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