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镇“陡水欧式旅游示范镇”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统一组织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上办发〔2011〕20号文件年内完成陡水欧式旅游示范镇规划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陡水镇“陡水欧式旅游示范镇”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苏卫宁(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李 稼(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周河长(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
林长圣(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钟显平(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戴辉斌(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肖学福(政府副镇长)
何素珍(政府副镇长)
成 员:刘春莲(党政办副主任)
廖信高(纪检干事)
袁 华(国土资源所所长)
温相贵(扶贫专干、水利站长)
朱大有(财政所长)
钟芳溪(林管站副站长)
华攸均(综治办副主任)
曾秀全(居委会书记、主任)
刘家洪(月仔村支部书记)
廖开辉(红星村支部书记、主任)
刘有军(茶坑村支部书记)
蓝裕福(长坑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长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春莲、袁华、廖信高、温相贵、朱大有、曾秀全为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研究欧式旅游示范镇建设有关政策规定。
2. 负责工程重点工程项目审定,确定实施方案。
3. 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前期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
4. 负责指导、督办、检查工程推进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负责研究提出工程项目建议,组织编制项目简要建设方案、投资概算,组织项目筛选、初审,报领导小组审定。
2. 及时了解、掌握工程的进展情况,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
3. 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组织起草综合材料以及相关文字音像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4.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两次办公例会,特殊情况随时召集,针对各重点工程项目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布置下一步任务并提出相关要求。
(二)并联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审核、签署意见。
(三)定期上报制度。定期向责任领导、相关单位上报陡水欧式旅游示范镇工程进展情况,及工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报告方式包括书面材料、影像资料等,同时要采取信息化传输手段。
(四)定期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工程进展、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中共陡水镇委员会
陡水镇人民政府
2011年7月22日
主题词: 示范镇建设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县发改委、县旅游局
陡水镇党政办公室 2011年7月22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