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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寺下乡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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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寺下乡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现将《寺下乡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寺下乡委员会

                                 寺下乡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6

 

 

主题词:计划生育     创建幸福家庭     实施方案                  

 送:县人口计生委                                          

寺下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3年1月16

(共印20份)

寺下乡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县有关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家庭发展为主线,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建设“文明倡导、健康促进、优生优育、致富发展、奉献社会”的幸福家庭为目标,充分发挥计划生育部门和计划生育协会的网络优势,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着力解决城乡家庭特别是计生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全面推动幸福家庭建设,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二、创建目标

坚持与振兴赣南苏区发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扶贫开发相结合的原则,以“创建幸福家庭、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按照“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配合、乡及村为主、群众参与”的运作模式,大力弘扬重视家庭、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等传统美德,推动男女平等、优生优育优教等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通过建立和完善“政策扶助、生产扶持、生活关怀、医疗保障、就业优先”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广大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家庭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力争在四年内全乡60%以上计生家庭达到幸福家庭标准。

三、活动内容

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立足家庭、服务家庭,一定要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急群众之所难,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重点围绕“文明倡导、健康促进、优生优育、致富发展、奉献社会”等五项内容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一)文明倡导。乡计生办及各村要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倡导,宣传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家庭成员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在人际交往中要做到谦恭礼让、谅解宽容、与人为善;在社会生活中要做到遵守条规、维护公德、扶贫济困,引导家庭成员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价值观、家庭观和幸福观,提升群众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大力倡导“男力平等、生男生女一样”等婚育新观念,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形成热爱祖国、关心社会、珍惜家庭的良好氛围,推动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处。要坚持每年开展一次生育文明户、幸福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激发群众的国策意识和参与意识。

(二)健康促进。乡卫生和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要将宣传引导、生殖保健服务等工作贯穿在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始终,大力宣传普及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常识,增强群众生殖健康意识,培养家庭成员科学文明、低碳环保、健康绿色的工作方式与生活习惯,促进每一个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心情愉悦,增强家庭和社会的幸福感;深入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行动,以乡卫生及计生服务站为依托,以新农合和医保为保障,开展生殖健康和“两癌”免费普查,实施老年健康保健服务,全方位提高家庭成员的健康水平,树立新型健康理念。

(三)优生优育。乡计生和各村及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大力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加孕前优生健康和生殖健康检查,大力提倡住院分娩,实施孕产期全程跟踪,保障母婴安全。引导家庭成员有计划、科学地生育,掌握科学育儿知识,做到避免有害辐射和谨慎用药;注重婴幼儿早期发展教育和素质提升,重视青少年健康人格培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四)致富发展。乡里在实施农村低保、新农合、新农保、扶贫开发、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就学就业等系列普惠政策中,要将计生家庭优先纳入,并逐步完善家庭优先发展和创业扶持政策,通过多种帮扶、救助方式,支持计生家庭就业和创业,重点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两茶一苗”生产,在种苗供应、技术指导、产品销售等方面提供更好的服务,推动扶持计生家庭政策从救济型向发展型转变,通过提高家庭“造血”功能,实现计生家庭收入高于本乡、本村人均收入。对符合相关条件的计生困难家庭优先享受低保、大病求助、民政救济等政策,全面增强计生家庭自身发展能力,使计生家庭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五)奉献社会。强化家庭成员的公民意识和感恩情怀,增强责任感和社会凝聚力,形成从乐于扶贫济困、见义勇为、养老助残、回报家庭、回报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

四、工作安排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需要科学谋划、分步实施。“十二五”期间的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1、启动试点阶段:(20131月至201312月)主要工作是制定方案,选择试点,部署任务;宣传发动,出台政策,开展活动。

2、全面推进阶段:(20141月至20159月)。主要工作是抓好落实。完善政策措施,开拓创新,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要求有60%以上的计生家庭达到幸福家庭创建标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以及计生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它有关站所长为成员的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由乡计生办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部署,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党政统筹、计生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乡里要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纳入民生工程,投入到位。

(三)加强考核。此项工作将纳入年终对各村的年终考评内容之一。

(四)深化宣传倡导。乡村要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宣传婚育文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关爱女孩行动”、“生育关怀行动”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并要充分利用人口学校、农家书屋、计生协会活动中心、计生宣传栏等宣传阵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新型人口文化、家庭文化和幸福家庭典型,不断扩大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使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家喻户晓、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