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村(居)委会、“三送”工作队,镇直(驻镇)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工作力量,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肖笃彪同志任珍珠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刘宗文同志任泥坑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黄建华同志任富足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邱万生同志任新华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方绍洋同志任新圩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胡 洪同志任杨梅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卓秀康同志任龙潭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张庆栋同志任坛前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廖小燕同志任寺下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以上同志任职期间,人事、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组织关系转移到任职所在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