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府字〔2021〕1号
关于何隆波等3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何隆波同志任上犹县司法局营前司法所所长;
方宗淦同志任上犹县司法局黄埠司法所所长;
黄 平同志任上犹县司法局梅水司法所所长。
以上同志任职实行一年试用期。
2021年2月6日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6日印发
上府字〔2021〕1号
关于何隆波等3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何隆波同志任上犹县司法局营前司法所所长;
方宗淦同志任上犹县司法局黄埠司法所所长;
黄 平同志任上犹县司法局梅水司法所所长。
以上同志任职实行一年试用期。
2021年2月6日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