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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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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6季动物疫病防控

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根据上级要求和县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乡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防控压力很大,丝毫不能松懈,对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迅速行动,扎实做好动物免疫工作,为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病情,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目标任务

(一)按照农业部《国家动物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全面实行强制免疫,免疫密度均达100%;相应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达85%以上。

(二)加强鸡新城疫、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狂犬病等其它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确保重大动物疫情不扩散,不感染人。

(三)畜禽免疫耳标佩戴率,免疫证发放率达到100%;畜禽免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病死动物无害处理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两个示范创建活动”。

三、工作要求

继续推行“政府组织领导、业务部门监管服务、养殖企业和个人为责任主体,规模养殖场户主程序化免疫,散养畜禽春秋两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的做法,对散养生猪全面实行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三针同免”,确保免疫密度。切实做到政府引导与自主防控紧密结合,搞好服务与强化监管紧密结合,督促养殖场(户)签订防疫责任承诺书,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春防工作自3月11日开始,4月1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3月11日至3月1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重点做好春防行动方案,物资准备,人员组织和宣传工作。

(二)实施阶段(3月16日至4月10日),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全面做好畜禽免疫、消毒、监测、监督等工作。

(三)自查整改阶段(4月11日至4月14日),各村对春防工作认真进行自查,及时整改薄弱环节,确保春防免疫质量,并把春防总结材料于4月15日前上报县防重办。

(四)4月16日迎接县、市、省检查验收。

四、主要措施

做到“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注射到畜、台帐到户”,组建以本村村干部和本村村级协防员为主的免疫小分队,全面落实免疫申请验收,每月补免、免疫告知、免疫分类管理相关工作。

(一)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和“四个”不漏(不漏村、不漏户、不漏禽畜、不漏针)的要求,认真组织协调有关人员,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组建动物免疫小分队,全力开展动物免疫工作,做到到村、到场、到户、到人。

(二)规范免疫操作程序。疫苗运输过程中必须携带冷藏箱,猪瘟疫苗稀释后6小时内用完;猪蓝耳活疫苗稀释后1小时内用完;灭活苗开瓶后12小时内用完;免疫前要须知好器械消毒工作,做好一畜(禽)一针头,一个猪场(户)更换一双鞋(由畜主提供)。同时配备好肾上肾腺素等药物,防范免疫应急副反应。

(三)由于生猪防控工作涉及面广、劳动强度大,村级防控人员少、报酬低,为减轻免疫工作强度,按照省、市有关精神,积极开展“三针同免”技术推广。注射部位准确,注射剂量要足,确保免疫质量达标,并及时佩戴免疫标识,正确填写免疫证,做到一畜一证一标,动物免疫证发给畜主,告知畜主妥善保管。

(四)强化规模饲养监管和疫情排查,有效提高防控水平,严格做到“五查三下达”要求,同时加强消毒工作。

(五)加强督查,确保春防工作顺利开展。春防期间畜牧部门派出技术人员,乡里派出驻村干部到各村对春防工作进行督查,协调、指导,帮助免疫小分队解决动物防疫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六)加大消毒灭源工作力度,严防疫病发生和流行,同时宣传好病死动物死亡后应无害化处理, 要监督引导养殖户不宰杀、不转运、不销售、不食用、不抛弃病死畜禽,严厉打击经营病死畜禽非法行为,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补助政策。

(七)结合春防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和举报检查制度。对规模养殖场开展一次重大动物疫情排查。发现疑似疫情,认真诊断,疑是重大动物疫病的要及时上报县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

(八)各村要建立健全动物免疫档案,各村必须有一个高标准的防疫示范点,示范点上要有1—2个养猪场(户),20户养禽户。

(九)加强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水平。各免疫小分队每天要对防疫进展情况和疫苗使用情况上报至各分管防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