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2021〕64号 关于张秀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经乡党委研究,决定任命:
张秀丰同志为金盆村定工干部;
谢佐兵同志为太乙村定工干部;
林友权同志为太乙村定工干部;
钟小华同志为崇坑村定工干部;
黄太丰同志为茶坑村定工干部;
廖忠斌同志为横岭村定工干部;
胡金莲同志为爱联村定工干部;
黄梅林同志为井仔村定工干部;
以上同志工资从2021年2月份开始发放。
中共水岩乡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