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第四季度万人千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的通报
各有关乡(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做好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委托第三方对全县供水规模1000吨及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了监测,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农村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测点位
供水规模1000吨及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别是:油石乡、社溪镇、营前镇、双溪乡、水岩乡、寺下镇等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
二、监测时间
监测采样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
二、监测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9项。
三、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果
本次监测结果显示,供水规模1000吨及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油石乡、营前镇为Ⅰ类,水岩、双溪、社溪、寺下均为Ⅱ类,整体水质状况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