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办事指南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在同一个实施年度内,个人购买同一品目机具原则上不超过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同一品目机具,原则上不超过15台。需要安装的农业机械设备或设施购买数量不受限制。
二、补贴范围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一2023年全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省从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选取了20大类42小类113个品目(见附录)。补贴范围根据全国补贴范围变化进行增减,具体工作按有关要求进行。
三、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在其基础上,符合相关补贴文件要求的单台(套)机具累计财政补贴总额(含项目资金、国家农机补贴、省农业项目补贴、市农机补贴、县农机补贴等)最高不能超过单台(套)机具售价的60%。
四、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4.整机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出厂编号(没有发动机的不需提供)拓印膜;
5.整机和发动机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需提供相应的机具行驶证、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程序
统一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购机者完成购机行为后,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并向有关部门申请核验机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有关部门收到购机者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核验无误录入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公示无异议后,申请结算办结。
六、受理单位
上犹县农业农村局。
七、受理地址
上犹县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上犹县S324与水口路交叉西南方向60米)。
八、办理时限
即办件。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与举报电话
0797-854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