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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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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1起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DC23360700398430178的不合格豇豆

  (一)基本情况

产品基本信息如下:

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DC23360700398430178

样品名称

豇豆

生产日期

2023-01-04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上犹县粤客荣超市

检验不合格项目

倍硫磷

检验机构

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3-02-10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3-02-10

(二)处置情况

2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具体情况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
已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配合)召回不合格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购进数量:14.5kg,货值219.8;已销售数量:12.5kg报损2kg。

原因排查

经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进货查验不严,未索取农产品票据和检验报告。

行政处罚

1)于(2023年02月22日)立案,(2023年04月2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经营倍硫磷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豇豆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之规定,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3)已于(2023年04月27日)下达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赣上)市监(食)罚[2023]1号。具体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39.5元;2、对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处以罚款计人民币10000元整;罚没款合计10039.5元,全部上缴财政。

整改复查

1)已责令企业整改,企业已提交整改报告, 整改时间是(2023年02月22日)至(2023年02月28日)。
企业采取的整改措施是:加强进货查验,按要求索取农产品票据和检验报告。
2)已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时间是2023年04月27日。

通报移送

1)该件核查处置任务涉及其他地区、其他行政部门职责,已按职责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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