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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城区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实施方案》“瓶改管”政策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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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政策明细:对在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在改造范围内的餐饮经营单位与管道燃气企业(上犹深燃公司)签订《管道燃气安装合同》并完成“瓶改管”的,可由深燃公司向县财政局申请奖补资金。2023年9月1日前已完成“瓶改管”工作的或2023年11月30日前未完成“瓶改管”改造及点火验收的,县财政不予奖补。

   注:其中:最大用气量为16m³/h及以下的餐饮经营单位,其“瓶改管”工程改装费统一按2万元/个包干(含调压箱、流量计、管道、可燃气体智慧报警装置和切断阀等费用,不含燃气具费用),具体按照“用户承担10%、深燃公司承担50%、政府奖补40%”执行(即用户承担2000元、深燃公司承担10000元、政府奖补8000元);最大用气量为16m³/h以上的餐饮经营单位,其“瓶改管”工程改装费由政府奖补8000元/个,其余改造费用由餐饮经营单位和深燃公司共同协商确定各自承担比例。


改造流程:

1.用气申请。在改造范围内的餐饮经营单位,可通过线上登录“深圳燃气”微信公众号或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深燃天然气窗口办理开户申请。

2.现场查勘。收到申请单后,由深燃公司安排工作人员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用气方案设计,商定具体改造事宜和改造费用等。

3.签订合同。餐饮经营单位与深燃公司共同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管道燃气安装工程委托代建合同》。

4.实施改造。餐饮经营单位自备好符合通气标准的合格燃气灶具后,深燃公司根据与餐饮经营单位签订的《管道燃气安装工程委托代建合同》,安排工作人员组织实施安装。

5.接驳验收。完成燃气管道安装和验收后,由深燃公司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燃气管道碰接并通气点火。同时,深燃公司和餐饮经营单位签订《供用气合同》并办理充值卡。

6.申请奖补。改造工程全部完成并顺利通气点火后,由深燃公司做好“瓶改管”工程资料整理,及时向县住建局和县财政局提交《上犹县餐饮场所“瓶改管”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等资料。由县住建局、财政局共同派员赴各“瓶改管”项目现场进行复核后,再按程序申拨“瓶改管”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