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民宿集聚区高质量发展
扶持奖励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符合《上犹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且满足以下条件:
(1)位于阳明湖区域、南湖区域、梅水园村村区域、双溪草山区域、平富燕子岩区域、五指峰区域等重点旅游集聚区,或在县级乡村振兴综合示范点范围内规划建设的(见附件1)。
(2)在我县进行工商注册、依法纳税、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3)经县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第二章 加快民宿集聚区品质提档升级
第三条 对在民宿集聚区新建民宿或提升改造的民宿项目,客房间数达20间以上,内部装修实际投入总额达200-5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按民宿内部装修实际投入总额的30%、4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民宿项目的装修奖补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仅限审计民宿内部装修实际投入部分,实际投资额以第三方审计<评估>机构出具的验资<评估>报告为准)。
第三章 加大民宿集聚区“引客留客”奖励
第四条 月度销售奖励。对月度接待过夜住宿旅客累计达100人及以上的(接待旅客人数以公安旅客住宿登记系统为准)民宿,按10元/人次给予奖励,当月累计奖励不超过3000元。
第五条 年度销售奖励。对入驻“去哪儿”“携程”“飞猪”“美团”等1个以上第三方平台,且经营满一年且好评度达4.7分以上的民宿,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首次年网络销售额合计30万元(含)以上、50万元(含)以上、8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5万元、8万元奖励。
第四章 加大民宿集聚区配套政策支持
第六条 支持银行开展“民宿贷”,对正常开业一年以上的民宿,协调银行为符合条件的民宿办理业务,最高申请贷款1000万元。
第七条 将民宿集聚区内新开业运营的民宿纳入上犹文旅宣传营销体系,通过整合宣传资源进一步提高民宿知名度。
第八条 鼓励民宿入规。按照《上犹县2023年入规入库工作方案》,对当年度营收达200万以上的限额以上民宿,按月度入规、年度入规分别给予6万元、5万元奖励。
第九条 在民宿集聚区内新开业的餐饮、购物等关联业态,关联业态内部装修实际投入额达50-100万(含100万元)、100万元以上且实现对外正常营业,按照业态内部装修实际投入额的20%、3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关联业态项目的装修奖补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内部装修额以第三方审计<评估>机构出具的验资<评估>报告为准)。
第五章 申报程序
第十条 在项目开工前,由企业负责填写《上犹县民宿集聚区项目扶持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2),交由所在乡(镇)进行初审,再报县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勘联审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建成运营后,由县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审验收,通过县级惠企政策专项资金拨付给申报企业。
第六章 附 则
附件1:
上犹县民宿集聚区(试点)区域
1.重点旅游集聚区:东山镇上埠村、清湖村,陡水镇月仔村、红星村,梅水乡园村村、新建村、窑下村,双溪乡高洞村、卢阳村,平富乡向前村,水岩乡龙门村,五指峰乡黄沙坑村、双宵村、鹅形村、象形村。
2.2023年县级乡村振兴综合示范点:营前镇上湾村(下湾村)、社溪镇江头村、安和乡富湾村、梅水乡园村村、油石乡笔架山。
附件2:
有不少朋友来问小编:奖励该怎么申报?
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演示操作一下
具体步骤如下
(二)月度、年度销售奖励申报流程
1.浏览器搜索上犹县政务服务网。
2.在特色专题点击“亲清赣商”
3.企业以法人身份注册后登录
4.点击“我要兑现”
5.输入事项名称(民宿集聚区)查找申报事项
6.点击“立即申报”按钮
奖励申报具体所需材料如下
来源:上犹县融媒体中心综合上犹文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