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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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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期又到了
很多朋友们表示,只知道交了医保
但从来不知道医保到底怎么报销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城乡居民医保在门诊是怎么报销的

【门诊报销案例】

案例1:上犹县社溪镇居民陈某,因急性支气管炎于2023年9月在社溪卫生院就诊,总费用为294.94元,其中符合政策范围内费用为285.79元,统筹基金支付185.76元,个人现金支付109.18元。


案例2:上犹县寺下镇珍珠村村民方某,因高血压、糖尿病于2023年7月在县人民医院门诊就诊,医疗总费用为2160元,先行自付金额为216元,符合政策范围内费用为1944元,基本医保报销1360.80元,大病保险报销479.52元,个人现金支付共319.68元。


城乡居民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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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按时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符合医保“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在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看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65%;城乡居民在参保地县级中医院定点就医,执行中医门诊报销政策,报销比例为50%。


2.门诊费用报销范围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医保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的门诊费用。

(1)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药费、三大常规、生化检查等医药费用。

(2)中医门诊就医发生的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医药费用。

(3)X光片、心电图等7种特殊检查费用:X光片检查、数字化摄影(DR、CR)、黑白B超常规检查、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浅表器官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颅内多普勒血流图(TCD)、常规心电图检查。

(4)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慢性支气管炎等30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医药费用 。

(5)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但尚未确定为门诊特殊慢性病的“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费用。

(6)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一般诊疗服务费。

(7)针灸、拔罐、推拿、艾灸等特色传统中医治疗项目。

(8)经市政府批准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3.城乡居民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门诊特殊慢性病共30种,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70%。

病种:I类(长期门诊治疗类)慢性病8种:(1)恶性肿瘤;(2) 再生障碍性贫血; (3)系统性红斑狼疮; (4)慢性肾功能衰竭 (尿毒症期); (5)帕金森氏综合症; (6)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7)地中海贫血(含输血); (8)血友病。(I类病种年度封顶线10万)

Ⅱ类(长期门诊用药类)慢性病22种:(9)脑卒中后遗症;(10)重症肌无力; (11)精神病; (12)高血压病; (13)糖尿病;(14)结核病;(15)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梗塞、 搭桥术、支架植入术后); (16)慢性心功能衰竭(Ⅱ级以上心脏合并心功能不全、慢性房颤、原发性心肌病); (17)慢性肝炎(肝硬化); (18)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哮喘); (19)慢性肾病; (20)癫痫;(21)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22)痛风; (23)股骨头坏死; (24)艾滋病;(25)类风湿性关节炎; (26)老年痴呆症(阿尔茨海默病);  (27)泌尿系统结石病;(28)重度骨质疏松症;(29)甲状腺功能亢进; (30)强直性脊柱炎。(II类慢特病每年每种5000元,同时患多种慢特病的年最多15000万元)


4.城乡居民特殊检查报销待遇

城乡居民在一级及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发生的规定的7种特殊检查费用不设起付线,按50%比例报销,年底封顶线为600元。

(X光片检查、数字化摄影(DR、CR)、黑白B超常规检查、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浅表器官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颅内多普勒血流图(TCD)、常规心电图检查 。)


5.“两病”用药报销待遇

“两病”用药保障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中,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达不到认定标准或尚未认定为门诊慢性病,需要采取药物控制的患者。在县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按65%比例报销,在县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按50%比例报销,其中高血压年度报销封顶线400元,糖尿病年度报销封顶线500元。


6.不可以纳入报销范围的门诊费用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费用。

(2)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或第三方负 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

(3)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4)上级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2023年1-9月,上犹县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就诊82.3万人次,医保统筹基金支出4096.3万元。


上犹医保业务咨询热线:

0797-8525363



来源: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上犹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