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报销案例
上犹县某公司职工黄某因身体不适到上犹县人民医院门诊就诊,医疗总费用503.67元,符合医保政策范围金额477.2元,扣除起付线31.51元(前期起付线已累计268.49元,合计300元);医保基金统筹支付267.41元,个人账户支付236.26元,个人现金支付0元。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哪些能报销?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能报销多少?
职工门诊统筹起付线300元

黄某此次门诊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报销的金额为:
【477.2元(符合政策范围金额)-31.51元(起付线金额)】*60%=267.41元
说明: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金额可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上犹医保业务咨询热线:0797-8525363
来源: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上犹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