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府办字〔2021〕10号
关于废止《关于在上犹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正式运行报价法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精神,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规则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1〕350号)和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规则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发改政策字〔2021〕152号)要求,我县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规则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关于在上犹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正式运行报价承诺法的通知》(上府办字〔2015〕31号)、《上犹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试行)》(上府办发〔2018〕85号)和《对<关于在上犹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正式运行报价承诺法的通知>进行修改的通知》(上府办字〔2020〕1号)等三个文件。
2021年9月5日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