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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涉及行政复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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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涉及行政复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工作报告

为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面有效实施,我县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涉及行政复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清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我县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县领导批示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认真配合,确保我县涉及行政复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到位。为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县精心部署,于11月3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的通知》,明确了清理工作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清理工作。

二、严格审核,认真清理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主要是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乡(镇)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行政复议的规定。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进行,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由起草或实施部门提出废止、修改或者继续有效的处理意见和理由后交县司法局审核梳理汇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独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各乡(镇)、各部门负责清理后报县司法局备案。由于清理任务明确,我县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方位清理审核,做到了清理工作不留死角,不存遗漏,应清尽清。

 三、汇总整理,确定结果

县司法局对各乡(镇)、各单位报送的清理情况进行了汇总。经过排查,我县本次清理涉及行政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0件。



附件:(盖章)上犹县涉及行政复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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