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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犹县发改委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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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上犹县发改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监察监测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战略实施;承担着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负责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编制管理;负责县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成品油(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项目开发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建立和管理县级项目储备库;负责起草地方性价格管理法规和规章,编制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物价总水平年度控制目标及相应的调控措施;依法制定和管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收费标准;负责全县涉案涉税价格认定工作、人防工程技术保障服务、指挥通信设施(防空报警器)运行保障等职责;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上犹县发改委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发改委机关(独立核算)、代管县项目推进中心(正科级)和县价格监测认证中心(正股级)未独立核算。

编制人数小计4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0人,工勤编制3个、事业编制32个。实有人数3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9人,行政在职人数5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31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3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附件1:上犹县发改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上犹县发改委收入预算总额为3274.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39.01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人防机构和职能。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2.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2.01万元;其他收入26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0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上犹县发改委支出预算总额为3274.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39.01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人防机构和职能。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29.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9.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8.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745.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39.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81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49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6.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97万元;国防支出26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60.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1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4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9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上犹县发改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662.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2.01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人防办机构职能和事业人员5名。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4.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17.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8.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1万元;项目支出145.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1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4.1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0.8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6.94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为:原县人防办机构和职能并入国动办。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4年上犹县发改委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3274.90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4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4年上犹县发改委部门预算安排项目2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2745.67万元,其中:下属国动办项目1个,项目预算金额2600万元;下属委机关项目1个,项目预算金额145.67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在本部门预算中公开。本内容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2024年国防动员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上犹县2024年国防动员项目建设经费,主要任务有:完成上犹县医养中心和上犹县茗馨广场2个项目地下人防工程建设、加固改造人防地下指挥所、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组织指挥演习演练、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和国防动员宣传和教育支出等。

⑵立项依据:根据上级国动办要求和部门职责完成县人防工程技术保障服务、指挥通信设施(防空报警器)运行保障、国防动员宣传等任务。

⑶实施主体:上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⑷实施方案:本项目实施方案具有可行性,本项目建设政府积极支持,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上犹县城市人民防空防护面积和等级。符合《上犹县城市总体规划》和人防专项规划。本项目建设投资主要由人防易地建设费提供资金保障,同时,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人工较多,对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吸纳劳动力就业创造了条件。建设场地各类配套设施基本齐全,可以充分依托市政配套现有的设施,交通方便、位置适中、水电配套便捷、排水通畅、地质条件较好,利于项目实施。

⑸实施周期:项目建设期为1年。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2600万元。

⑺绩效目标:分年度目标:人防建设项目为续建项目,预计2024年8月完工,其他人防工程维护及改造和国防信息化建设支出于2024年12月完成。产出指标:上犹县医养中心和茗馨广场人防工程建设项目2024年完工,一次性验收质量合格率100%。效益指标:国防动员后备力量整体质量提升。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上犹县发改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8.3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25.36万元,比上年减1.33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上年增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原人防办人防通信指挥车1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人民防空支出: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生态保护支出: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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