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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民政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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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工作,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执法监察,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协调跨县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4、依法指导村(居)民自治;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城市街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指导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指导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

6、拟订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办法;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负责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拟定全县殡葬管理办法,推进殡葬改革,健全科学文明的殡葬服务体系;管理中心城区殡仪事业,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0、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福利机构登记、评审和管理;负责县本级和上级下拨社会福利资金项目的评审和管理;指导全县社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

12、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检查。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乡(镇)、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上犹县民政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上犹县民政机关(独立核算)上犹县养老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上犹县民政事务中心(非独立核算)上犹县殡葬管理所(非独立核算)。

编制人数小计2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21人,事业编制人数21人。实有人数5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9人,行政在职人数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1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1人。离休人数小计1人,退休人数小计23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上犹县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88.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3.4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民政业务工作增加及专项债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6.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83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672.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8.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上犹县民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388.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3.4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民政业务工作增加及专项债资金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4.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5.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34.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8.3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3.82万元、资本性支出51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支出726.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6.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37万元其他支出661.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2.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7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5.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1.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7万元;资本性支出5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7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24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上犹县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16.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8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民政业务工作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支出32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79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61.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6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4.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5.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4万元;项目支出61.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4.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6.8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95.0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25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万元,其中:货物预算6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部门共有车辆1,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上犹县民政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1388.96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优化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等项目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上犹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安排项目2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648.5万元其中:上犹县民政局单位项目2个,项目预算金额648.5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由部门所属单位在各自单位预算中分别公开,本内容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点项目: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概述改扩建梅水乡、陡水镇、水岩乡和双溪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墓穴2100穴及相关配套设施;完善社溪镇、陡水镇和双溪乡公益性公墓附属设施配套。

立项依据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实施主体上犹县民政局

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以政府主导、惠民公益、因地制宜、统筹推进为原则,加快构建布局合理、服务便捷的安葬服务体系。二、建设规划。县民政局及时与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沟通,综合考虑本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乡村规划、常住人口数量、死亡人口数量、人口结构、散葬坟墓存量等因素,确定公益性公墓改扩建规模。三、实施绿色安葬。在建成公墓覆盖范围内,新增骨灰要进入公墓集中安葬。大力推行节地生态绿色安葬,不断提高节地生态绿色安葬率。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集中安葬的殡葬新风尚、新理念。

实施周期1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506万元。

绩效目标: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及时实施项目开工建设,跟踪和督促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投入使用;通过建设公益性公墓,推行集中集约安葬,使群众的基本安葬需求得到有效保障,节地生态安葬取得新进展。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上犹县民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3.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7.6万元,比上年减0.1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落到实处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在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2023年上犹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