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民政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犹县民政局是主管民政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工作,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执法监察,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协调跨县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四)依法指导村(居)民自治;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城市街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指导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指导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
(六)拟订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办法;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拟定全县殡葬管理办法,推进殡葬改革,健全科学文明的殡葬服务体系;管理中心城区殡仪事业,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福利机构登记、评审和管理;负责县本级和上级下拨社会福利资金项目的评审和管理;指导全县社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
(十二)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检查。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乡(镇)、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上犹县民政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上犹县民政局机关(独立核算)、上犹县养老服务中心(独立核算)、上犹县民政事务中心(非独立核算)、上犹县殡葬管理所(非独立核算)。
编制人数小计4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34人。实有人数6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5人,行政在职人数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7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5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上犹县民政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0452.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63.39万元,主要原因为民政民生项目专项债资金及福利彩票公益金增加,各类民政救助补助标准提高,民政业务工作量增加和人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09.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93.23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27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5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6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1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上犹县民政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0452.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63.39万元,主要原因为民政民生项目专项债资金及福利彩票公益金增加,各类民政救助补助标准提高,民政业务工作量增加和人员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11.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0.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40.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06.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4.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91.7万元、资本性支出1621.82万元、其他相关支出68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98.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72.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6万元;其他支出537.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4.2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15.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6.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00.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71.38万元;资本性支出1621.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9.82万元;其他支出6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上犹县民政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7009.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93.23万元,主要原因为各类民政救助补助标准提高,民政业务工作量增加和人员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77.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9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11.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0.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6万元;项目支出6597.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36.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84.53万元、资本性支出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0.8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75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为:民政业务工作量增加和人员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万元,其中:货物预算6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4年上犹县民政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10452.35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4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4年上犹县民政部门预算安排项目3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2084.32万元,其中:上犹县民政局单位预算安排项目2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1628.32万元,其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1540万元,2024年业务事业费88.32万元;上犹县养老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安排项目1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456万元,其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456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由部门所属单位在各自单位预算中分别公开,本内容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
⑴项目概述:本项目为经常性支出项目,包含特困供养人群的供养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费及临时救助补助等。
⑵立项依据:赣财社指〔2023〕99号
⑶实施主体:上犹县民政局
⑷实施方案:根据特困人员自理能力,按不低于省里确定的保障标准执行,确定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供养标准包括食品、住房、医疗等方面的支持,以及一定的生活补贴。
⑸实施周期:2024年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1540万元。
⑺绩效目标: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完善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特困供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与自理能力一致的补助标准,织密特困供养对象兜底保障。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上犹县民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8.3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3.32万元,比上年减4.28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落到实处。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6万元,比上年减0.94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落到实处。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结合实际更新,不要删除此部分)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在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上犹县民政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上犹县民政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