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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司法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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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上犹县司法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司法局本级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上犹县司法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处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负责组织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非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负责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督查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人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组织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交流。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和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队伍建设。

(八)负责本系统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上犹县司法局;本单位0个内设机构

本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数85人,其中在职人员5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1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7人;年末学生人数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

第二部分2021年度上犹县司法局

本级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上犹县司法局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上犹县司法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总计992.6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7.71万元,较2020年减少94.75万元,下降71.53%;本年收入合计992.67万元,较2020年增加125.42万元,增长14.46%,主要原因是:业务费增加、人员增加及人员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92.6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犹县司法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总计1030.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30.38万元,较2020年增加68.39万元,增长7.11%,主要原因是:业务费增加、人员增加及人员经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减少37.7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工程完工,资金拨付完毕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20.62万元,占99.05%;项目支出9.76万元,占0.9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犹县司法局本级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1.44万元,决算数为1030.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7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3.88万元,决算数为为101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新增疫情支出增加等。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万元,决算数为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13%,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该项支出略有减少

(四)农林水支出(扶贫)年初预算数为3.37万元,决算数为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27%,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扶贫支出较上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犹县司法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0.6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71.80万元,较2020年增加62.97万元,增长8.16%,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增加,2020年度绩效工资未发放,2021年发放完毕。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9.30万元,较2020年减少31.35万元,下降14.67%,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较大一部分日常公用开支在2020年初支付,导致2020年基数较高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5万元,较2020减少12.63万元,下降62.5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12万元的专项救济费,本年度没有该项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61.98万元,较2020年增加52.65万元,增长564.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犹县司法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26万元,决算数为32.98万元,完成预算的86.2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9.8万元,增长150.2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不变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4万元,决算数为9.90万元,完成预算的85.05%,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4万元,增长67.80%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需要,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有所增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缩减会议培训费和公务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20.00万元,决算数为19.58万元,完成预算的97.9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9.5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完成决算数的97.90%,相差不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2万元,决算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52.87%,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3.78万元,下降51.9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导致减少。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上犹县司法局本级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3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9万元,降低14.1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上犹县司法局本级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61.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12月31日,上犹县司法局本级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0%。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制度;在部门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本单位各项部门资金其主要用途是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推进法治上犹建设和平安上犹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度,我局年度总体目标完成较好,各项绩效指标也均超出年初设定的目标。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根据我局2021年度各项工作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得出,并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落脚点,将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反馈绩效自评结果,并将其作为本部门、单位改进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上犹县司法局(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