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上犹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犹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上犹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是上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城乡劳动力流动和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指导乡(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2、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审核、发布招聘广告,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劳动力有序流动,定期发布劳动力供求市场信息;
3、负责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发放与管理、审验工作;
4、负责就业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资质审核、认定;
5、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发放和管理工作,并承担开展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
6、负责全县创业担保贷款的审核、管理、回收、小企业认定和个贷贴息工作,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7、负责全县劳服企业、小企业、再就业基地、非正规劳动组织、社区就业组织的认定、管理、指导服务等工作;
8、负责就业再就业资金的预算编制、报表汇编工作;
9、负责创业指导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10、负责管理全县人才市场,收集发布需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聘人才;对在职、辞职等科技人员和管理人才提供转岗、交流和推荐就业;提供人才流动仲裁及人才培训;托管人事档案,代理人事行政关系挂靠;为挂靠人员提供政审、调升档案工资、转正定级、职称评审等服务;为当地生源毕业生推荐就业;开展人才测评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上犹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包括:综合股,就业援助股,失业保险股,人力资源开发股,就业监测股,创业金融服务股,技能培训股,基金财务股等8个股室。
本单位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41人,其中在职人员1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人;年末其他人员23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6765.6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20.84万元,较2019年增加4777.23万元,增长240.25%;本年收入合计6886.51 万元,较2019年增加4898.07万元;增长246.33%%,主要原因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贴息资金支出1206万元,就业扶贫资金支出3364.31万元,就业补助资金支出206.93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136.83万元;占31.5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6万元,占17.83%;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0 %;其他收入3422.83万元,占50.5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总计6145.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145.07万元,较2019年增加4277.48万元,增长229.0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39.92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4137.5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41.44万元,较2019年增加620.6万元,增长513.57%,主要原因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贴息资金支出结余671.96万元,就业补助资金结余14.29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结余20万元,就业扶贫资金结余0.7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63.07万元,占6%;项目支出5782.01万元,占9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91.14万元,决算数为274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0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7.2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年内增加工会事务费0.78万元,本年增加2019年绩效考核先进个人奖励0.3万元及2019年度绩效考核财政负担资金16.2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1.14万元,决算数为114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5%,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经费造成的增加。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50万元,决算数为105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4%,主要原因是:就业扶贫资金从其他渠道列支造成支出的减少。
(四)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534.0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贴息支出534.0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6.4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261.82万元,较2019年增加110.88 万元,增长73.4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支出69.84万元,五险一金比上年增加支出5.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35.5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1.37万元,较2019年增加1.24 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比上年略增支出0.07万元,邮电费支出比上年略增支出0.69万元,差旅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79万元,维修费用支出比上年增加3.65万元,租赁费支出比上年减少支出3.5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减少支出1.45万元,劳务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0.43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发生数。
(四)资本性支出3.22万元,较2019年减少8.85万元,下降73.32%,主要原因是:年内采购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比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5.67万元,完成预算的56.7%,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45万元,下降20.3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发生数。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发生数。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本年没有发生数。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万元,决算数为4.24 万元,完成预算的56.53%,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45万元,下降25.4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造成支出减少。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造成支出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74批,累计接待61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本年没有发生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发生数,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发生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1.43万元,完成预算的57%,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上年数据持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加强管理,统筹安排车辆的运行维护费,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5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3万元,降低10.5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8.85万元,招待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43万元,租赁费支出比上年减少3.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6.22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创业担保贷款贷前调查业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11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8.39%。
组织对“就业补助资金”、“就业扶贫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1.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就业补助资金”支出预算执行金额为859.0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3.7%,“就业扶贫资金”支出预算执行金额为3363.3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98%,“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出预算执行金额为888.6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9.88%,整体运行良好。
组织对“上犹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11.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4.0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预算执行金额为6145.0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0.83%,整体运行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当将2020年度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反映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28.41万元,执行数为859.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3.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二是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三是确保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目标范围内。当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数为8304人,实现就业人数4666人,培训补贴支出21.66万元(贫困户生活费补贴支出);当年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212人,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310.84万元。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51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9%,全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34人,就业困难人员安置人数22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57%。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就业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64.01万元,执行数为3363.32万元,完成预算的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3868人,二是发放交通补贴10000人,三是工资补贴人数≥2400人,四是一次性创业补贴人数≥100人。当年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为3868人,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870.34万元;当年享受工资场所补贴人数2412人,工资场所补贴支出875.89万元;当年享受交通补贴人数为10863人,交通补贴支出497.29万元,当年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人数104人,一次性创业补贴支出52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88.62万元,执行数为888.62万元,完成预算的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持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二是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三是支持试点城市探索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以《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财金〔2019〕62号)相关要求为准)。当年共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480.67万元,(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403笔,共计21060.67万元,企业创业担保贷款10笔,共计3420万元),扶持1785人创业;带动就业7862人,完成民生工程任务的222.55%。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部门绩效自评结果将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