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人社局 > 财经信息 > 财政预决算

上犹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

访问量:

   

第一部分上犹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上犹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上犹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是上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城乡劳动力流动和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指导乡(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2、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审核、发布招聘广告,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劳动力有序流动,定期发布劳动力供求市场信息;
  3、负责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发放与管理、审验工作;
  4、负责就业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资质审核、认定;
  5、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发放和管理工作,并承担开展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
  6、负责全县创业担保贷款的审核、管理、回收、小企业认定和个贷贴息工作,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7、负责全县劳服企业、小企业、再就业基地、非正规劳动组织、社区就业组织的认定、管理、指导服务等工作;
  8、负责就业再就业资金的预算编制、报表汇编工作;
  9、负责创业指导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10、负责管理全县人才市场,收集发布需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聘人才;对在职、辞职等科技人员和管理人才提供转岗、交流和推荐就业;提供人才流动仲裁及人才培训;托管人事档案,代理人事行政关系挂靠;为挂靠人员提供政审、调升档案工资、转正定级、职称评审等服务;为当地生源毕业生推荐就业;开展人才测评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 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就业援助股,失业保险股,人力资源开发股,创业金融服务股,技能培训股,基金财务股等7个股室。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38人,其中在职人员1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21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4652.2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0万元,较2021年减少1381.39万元,下降22.89%;本年收入合计4552.27万元,较2021年减少1086.34万元,下降19.2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就业帮扶资金收入渠道来源不同造成的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525.23万元,占99.41%;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7.04万元,占0.5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4652.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651.08万元,较2021年减少1381.39万元,下降22.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就业帮扶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造成的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1.18万元,较2021年减少98.82万元,下降98.82%,主要原因是:2022年就业帮扶资金列支了2021年就业帮扶资金结余造成的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44.58万元,占9.56%;项目支出4206.5万元,占90.44%;经营支出 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6.58万元,决算数为452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7.21%。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9.23万元,决算数为248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1.4%,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上级转移就业补助资金造成的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6万元,决算数为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决算与预算数据持平。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03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就业帮扶资金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造成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5.4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92.3万元,较2021年减少31.33万元,下降9.68%,主要原因是:年内发放2020年度2021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比上年减少44万元造成的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9.39万元,较2021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000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及差旅费减少造成的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4万元,较2021年减少0.02 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年内正常领取独生子女奖励支出减少造成的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53.65万元,较2021年增加52.66万元,增长5319.19%,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上犹县数字人力资源中心采购设备造成的增加。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9.16万元,决算数为8.8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96.94%,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32万元,下降3.4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发生数。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发生数。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本年没有发生数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6.69万元,决算数为6.5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98.06%,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5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造成支出减少。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造成支出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76批,累计接待39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各县区业务往来公务接待及招商引资项目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发生数,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发生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2.47万元,决算数为2.3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93.93%,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7万元,下降6.83%,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 统筹安排车辆的运行维护,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加强管理,统筹安排车辆的运行维护费,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6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本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 辆、其他用车1辆,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创业担保贷款贷前调查业务用车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206.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