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房屋征收办2024年部门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犹县房屋征收办是主管征地拆迁工作的县政府(县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起草全县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性文件,经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报县委、县人大或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负责起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经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报县政府常务会批准,受国土部门授权委托负责起草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经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
3、负责签订由县政府作为征收文体的房屋征收倘若安置协议,受国土部门委托负责组织实施签订征收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协议,负责制定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流程和和规范性文书,并对征收程序进行监督指导。
4、负责全县土地房屋征收安置性宅基地、产权调换房的分配方案审核和监督工作,对县内安置性宅基地、产权调换房提出统筹调配方案,报县政府批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上犹县房屋征收办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房屋征收办(独立核算)。
编制人数小计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8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6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0人,遗补2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上犹县房屋征收办收入预算总额为296.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87万元,主要原因为征收项目补偿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46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上犹县房屋征收办支出预算总额为296.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87万元,主要原因为征收项目补偿款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6.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28万元、资本性支出2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5.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7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9.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上犹县房屋征收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96.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0万元,主要原因为房屋征收工作支出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92万元,较上年增加2.2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6.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2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4年上犹县房屋征收办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296.29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4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4年上犹县房屋征收办部门预算安排项目1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30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由部门所属单位在各自单位预算中分别公开,本内容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⑴项目概述:
⑵立项依据:
⑶实施主体:
⑷实施方案:
⑸实施周期: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
⑺绩效目标: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上犹县房屋征收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6.6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3.49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9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