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水产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畜牧水产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畜牧水产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上犹县畜牧水产局是主管上犹县畜牧水产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畜牧业、水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全县畜牧水产业发展规划。
2、负责全县畜牧水产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
3、负责全县畜禽和水产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及畜牧水产科技指导和培训、提供信息和统计报表工作。
4、负责种畜种禽、水产苗种的生产、经营管理及地方品种保护与开发。
5、负责动物(含水产)及其产品的防疫、检疫检验工作。
6、负责饲料、兽药、添加剂等的检测和监督管理,饲料行业的生产管理、登记和抽样检测。
7、负责乡镇畜牧水产站、畜牧水产行业和相关专业合作组织及协会的管理。
8、负责渔政管理、渔船检验,依法保护和管理渔业资源,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
9、组织协调畜牧水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与开发利用。
10、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和水污染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 49 人,其中行政编制 9 人,事业编制 40 人;年末实有人数 66 人,其中在职人员 44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21 人,临时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 510.3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17年减少17.33万元,下降3.28 %;本年收入合计510.37 万元,较2017年减少17.33万元,下降3.28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510.37 万元,占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 510.37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510.37万元,较2017年减少17.33 万元,下降3.28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510.37万元,占 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10.37 万元,决算数为 510.3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2.39 万元,决算数为 32.3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二)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77.98 万元,决算数为 477.9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10.37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19.9 万元,较2017年减少28.4万元,下降6.7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89.81 万元,较2017年增加40.41 万元,增加81.8 %,主要原因是:一是职工下乡扶贫未安排车辆,自行解决交通工具,使下乡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66 万元,较2017年增加29.34万元,增长97.8 %,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公积金列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而2018年列在工资福利支出,故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3.8 万元,决算数为 14.13 万元,完成预算的 59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03 万元,下降0.002 %,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1.8 万元,决算数为 10 万元,完成预算的84.75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02 万元,下降0.002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的原则。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14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2 万元,决算数为 4.14 万元,完成预算的 34.5%,决算数较2017年持平。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部分车辆修理费在2019年初结账;二是职工下乡扶贫等工作未安排车辆,由干职工自行解决交通工具。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9.81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4.63万元,增长5.16 %,主要原因:一是职工下乡扶贫未安排车辆,自行解决交通工具,使下乡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年初预算控制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