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乡村振兴局
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发挥民政、扶贫、教育、人社、住建、医保等现有数据平台预警前哨作用,建立健全快速核查和响应机制。对认定的监测对象,加大帮扶力度,实施分类管理、因户施策,及时消除风险。落实中央5年过渡期及“四个不摘”要求,优化教育、医疗、住房和安全饮水等帮扶政策,进一步完善兜底保障政策,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持续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强化“五个一”产业扶持模式和“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形式,加大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大力培育构建特色产业体系。围绕县农业首位产业(茶叶)和主导产业(油茶、蔬菜、食用菌等),挖掘乡(镇)特色产业,大力推行规模化生产、生态化加工、网络化销售,打造上犹消费帮扶品牌,助推农业产业提档升级。
3.持续推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创新开展“6+1”就业帮扶模式,吸收更多的脱贫人口创业就业。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发展壮大, 扶持龙头企业发展乡村就业帮扶车间。加大乡(镇)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更多市场主体,促进农民在家门口创业就业增收。围绕玻纤新型复合材料等重点产业用工需求,与职业院校、园区企业、社会化培训机构等培训主体深度衔接,培养一批产业技术工人,助推农民提升就业技能。
4.持续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乡村交通物流网络、乡村水利工程网络、乡村信息通信网络建设,推进乡村现代能源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完善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由基础整治向品质提升迈进。加大对“十四五”乡村振兴重点村的帮扶力度,加快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推进宜居宜业村庄建设。
5.持续提高乡村公共服务水平。落实“双减”政策要求,优先优质促进乡村教育事业发展;落实健康帮扶的各项政策,提档提效推动乡村健康事业发展。着力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助推乡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深入开展感恩教育、“乡间夜(午)话”等活动,塑造文明乡风,持续激发脱贫群众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不断巩固脱贫成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上犹县乡村振兴局所属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上犹县乡村振兴局机关(独立核算)、上犹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非独立核算)。
编制人数小计2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19人。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3人,行政在职人数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7人,临时人员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8人。遗属补助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上犹县乡村振兴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91.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6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64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上犹县乡村振兴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91.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6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62.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5.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13万元;农林水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5.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上犹县乡村振兴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71.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6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13万元;农林水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2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5.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23.9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2.26万元,增长11.04%,主要原因为:办公经费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单位:如台、个、辆等)。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4年上犹县乡村振兴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291.59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4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4年上犹县乡村振兴局部门预算安排项目2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29.4万元,其中:业务事业费项目9.4万元,其他收入资金项目20万元。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第二部分附表。
(十)重点项目: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上犹县上犹县乡村振兴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31.5万元,比上年减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章制度,压缩接待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以及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和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