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犹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犹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水利局是主管水利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水利建设与发展战略与规划,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组织起草地方涉水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三)组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查处涉水违法事件,协调、仲裁乡(镇)间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县计划和节约用水,推动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监督。
(六)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七)负责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工程水费、水资源费、防洪保安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和涉外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度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0年上犹县水利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上犹县水利局本级。上犹县水利局是县政府主管水利工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机构二个股室:人秘股、业务股,局所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四个:上犹县水利工程管理站、上犹县机电管理站(质量监督站)、上犹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大队、上犹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水利技术推广站)、上犹县水政监察大队。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包括:机关本级及局所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 95 人,其中在职人员 38 人,离休人员 1 人,退休人员 36 人;年末其他人员 2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 1343.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06.70万元,较2019年增加206.63万元,增长259185%;本年收入合计 1136.7 万元,较2019年增加254.46 万元,增长29 %,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改革,县水土保持局并入县水利局,二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136.7 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 1343.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977.91万元,较2019年增加302.3万元,增长45 %,主要原因是:农林水事务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365.49万元,较2019年增加 158.78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预拨项目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490.14 万元,占 50 %;项目支出487.77万元,占5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03.19万元,决算数为97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5.82 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年初预算支出项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3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年初预算支出项目。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44.52万元,决算数为942.0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年初预算支出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0.1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79.83万元,较2019年增加56.36 万元,增长17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7.06万元,较2019年减少34.42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年度经费支出项目变动及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25万元,较2019年增加28.89万元,增长201 %,主要原因是:社保保险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33万元,决算数为12.52万元,完成预算的 82%,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91万元,增长18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与2019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2万元,决算数为10.35万元,完成预算的 85%,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94万元,增长23 %,主要原因是商务接待支出增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接待制度做好接待工作。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12批,累计接待11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2万元,决算数为2.17万元,完成预算的7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02万元,基本与去年持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1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车辆管理制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0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14万元,降低67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水政执法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 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1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48%。
组织对水利等 1 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7.91万元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2020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支出评价报告
2020年是我县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的最后一年,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县紧紧围绕“治理水土流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发展”三大目标,通过总结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实施以来的经验,继续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现将项目支出评价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8年开始,我县被水利部列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县,试点期为三年,2020年是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开展的最后一年。
2020年我县以奖代补项目将续建李田坑、石坑、东塘三条小流域,计划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4平方公里。以奖代补项目计划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0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300万元。截至目前为止,项目已完成92%。
(二)绩效目标
为保证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最大化,今年年初从数量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三方面设定了年度绩效目标,即数量指标(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4km2),质量指标(工程验收合格率100%),时效指标(截至2020年底,投资完成比例90%以上,截至2020年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100%),生态效益指标(新增年保土6万吨,新增年保水300万立方米),可持续影响指标(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工程是否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四大指标,对资金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评价专项资金支出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资金管理的制度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相关建议。
(二)评价方法
根据《上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上财发〔2021〕5号),县水利局组织了自评小组,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采用收集整理项目资料、实地踏勘、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逐项对照自查,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我局初步自评,2020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政策依据充分、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符合政策要求,资金支付审批管理较规范,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区群众满意度高。
根据《2020年度上犹县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得分94分(详见下表),财政支出绩效为“良好”。详见下表:
2020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自评得分 |
决策 |
项目立项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4 |
4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4 |
4 |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4 |
4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4 |
||
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4 |
2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4 |
4 |
||
过程 |
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5 |
5 |
预算执行率 |
5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5 |
||
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5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5 |
5 |
||
产出 |
产出数量 |
实际完成率 |
10 |
10 |
产出质量 |
质量达标率 |
10 |
10 |
|
产出时效 |
完成及时性 |
8 |
6 |
|
产出成本 |
成本节约率 |
8 |
8 |
|
效益 |
项目效益 |
生态效益 |
5 |
5 |
可持续影响 |
5 |
5 |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5 |
5 |
||
合计 |
100 |
94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省水利厅下发的《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省级水利专项资金计划及任务的通知》(赣水规计字【2019】27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水利专项资金计划及任务的通知》(赣水规计字〔2020〕6号)文件要求,县水利局组织实施了2020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
按照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实施程序,结合小流域实施方案及建设主体申报情况,县水利局秉承着按需分配的原则,合理分解项目资金,制定了2020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计划,并按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要求,合理设置了十项绩效目标。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2020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省级资金300万元。财政资金到位率100%。
以奖代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实行专账管理制和县级报账制。截至目前,完成项目资金1200万元。
2、组织实施
在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实施之初,县政府就印发了《上犹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方案》,县水保委制定了《上犹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使整个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工作有了指导性和操作性更强的规范性文件依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县水利局按照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了项目实施管理的资金使用、工程监管、项目管理等各个方面制度,并编制了“一书两表三单四图”的标准项目资料文本。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绩效目标:2020年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平方公里。
实际完成情况: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平方公里。
2、产出质量
绩效目标: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实际完成情况:完成项目经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
3、产出时效
绩效目标:截至2020年底,投资完成比例90%;截至2021年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100%。
实际完成情况:2020年,项目完成投资1200万元,占总投资的92.3%。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新增年保土能力6万吨,新增年保水能力300万方。
实际完成情况:根据水土保持措施效益定额计算,得出该项目新增年保土能力7.19万吨,新增年保水能力341.12万方。
2、可持续影响
绩效目标: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工程是否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实际完成情况:经自查,已完成工程均运行良好。
3、受益对象满意度
绩效目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实际完成情况:经对项目区受益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总体满意度达到了9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2020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因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是由建设主体编制预算并组织实施,因此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预算执行率可能出现较大偏差,导致结余资金较多。
2、项目计划发生变更,导致部分项目未能及时实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