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林业局 > 财经信息 > 财政预决算

上犹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访问量:

2016年部门决算

 

 

 

 

 

 

           单位公章:上犹县森林公安局

           报送日期:201711

 

 

 

 

 

单位负责人(签章):徐志铭    

 

财务负责人(签章):黄靖      经办人(签章):杨自近

 

 

 

上犹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0一七年十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上犹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上犹县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是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门,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公安、林业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指示,研究、部署、指导开展本县辖区森林公安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森林刑事案件、林区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掌握信息,分析预测辖区林区治安形势,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林区治安重点整治,推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落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防范机制,指导、检查、监督森林派出所的执法等业务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上犹县森林公安局。

本部门2016年年末编制人数 18人,其中行政编制 18 人;年末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数16人,退休人数3人。

 

第二部分 上犹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96万元,上年无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合计296万元,较上年增长13.7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96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2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96万元,较上年增长13.7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年末无结转和结余。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96万元,占 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2.52万元,决算数为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8.9万元,决算数为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万元,决算数为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72万元,决算数为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65.8万元,较上年增长7.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97万元,较上年增长8.1%,主要原因是:公用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3万元,较上年增长100.3%,主要原因是:一名民警去逝增加补助。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97万元,较上年增长8.1%,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支出增加。其中:办公费5.1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3万元,取暖费0.6万元,差旅费9.7万元,会议费1.1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6.7万元,工会经费3.2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9.9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万元,决算数为15.8万元,完成预算的60.8%,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9.4%,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6.7万元,完成预算的83.8%,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9.1万元,完成预算的50.55%,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2.6%。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局保留公务用车5辆,比上年减少4辆。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首先确保人员经费支出和执法办案支出。

二是严格资金监督管理。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和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保证了财政资金安全、透明、高效管理和使用。

三是严格资金绩效考评。实现对财政资金从注重资金投入的管理转向注重对支出效果的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第三部分  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上犹县森林公安局.XLS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