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公安局森林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就是在2020年3月由上犹县森林公安局更名而来,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门,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公安、林业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指示,研究、部署、指导开展本县辖区森林公安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森林刑事案件、林区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掌握信息,分析预测辖区林区治安形势,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林区治安重点整治,推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落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防范机制,指导、检查、监督森林派出所的执法等业务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上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编制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员16人,包括行政16人;其他临时人员2人。
第二部分 上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上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22.40万元,较上年增长35.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2.0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9.92%,包括财政补助收入268.32万元、专项收入153.76万元;上年结余0.3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0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上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22.40万元,较上年增长35.57%。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42.4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0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4.41万元,较上年增长16.99%,商品和服务支出91.99万元,较上年增长12.51%,其他资本性支出26万元,较上年下降31.58%;项目支出80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94%。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400.58万元,较上年增长40.06%,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4.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2万元,较上年增长6.07%,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22.08万元,较上年增长41.88%,具体支出的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400.58万元,较上年增长4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2万元,较上年增长6.0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上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91.99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31.27 万元,减少 25.37 %。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5 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部门预算中3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0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上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7.2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7.2万元,比上年减少7.6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上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的公务用车均为执法执勤车辆,每年执法执勤出车情况基本持平。
第三部分 上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上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2020年6月13日